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04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 2022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选任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2022 年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胡继荣、独立董事陆惠明和董事余锋组
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胡继荣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恪
守职责的原则,均亲自出席会议。
会议主要就 2021 年年度报告、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收
购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将审
议和决议情况向董事会报告。上述会议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
关制度的要求。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能
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实事求是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实
施审计程序;审计人员配备合理,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能
力,能够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中心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指导
审计中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开展定期审计,并对
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对审计结果的落实予以关注。报告期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管理层权责明确、规范运作,公司内控体系运行与公司发展和管理需求相适
应,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并且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风
险的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管理层、审计中心、财务中心、证券
法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
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
展财务报告的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的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按时按需有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切实有效
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
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
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