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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然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3-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然德”、“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福然德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7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0.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7,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 47,734,905.65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9,765,094.3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65 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募集资金投    累计投入募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额          集资金
开封年剪切汽车钢板 24 万吨建设项目              24,954.00         18,883.69       17,821.80
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24,175.72         18,200.00       16,164.13
宁德汽车板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8,909.66          8,909.66        6,725.89
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4,917.18          4,917.18        2,976.05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3,065.98          3,065.98         918.94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23,000.00
                   合计                         89,022.54         76,976.51       67,606.82

 备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开封年剪切
               宁波通商银行
汽车钢板 24
               股份有限公司       1100019746000287                                 已销户
万吨建设项
               上海分行
目
武汉加工配     北京银行股份
送中心建设     有限公司上海       20000031594131011028840                          已销户
项目           宝山支行
宁德汽车板     中国建设银行
加工配送中     股份有限公司       31050168380000001691                             已销户
心建设项目     上海罗店支行
上海加工配
               南京银行股份
送中心产品
               有限公司上海       0301210000004292                                 已销户
升级优化项
               分行
目
营销网络与
               宁波银行股份
信息化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       70010122002915608               11,548,570.85
平台升级建
               分行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     华夏银行上海
                                  10557000000511333                                已销户
金             普陀支行
   合计                       -                             -     11,548,570.85

 备注:上表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1,548,570.85 元,不含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临


                                          2
时补流尚未归还募集资金账户金额 10,000,000.00 元。

    三、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营销网络与信息化
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不超过 2,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2,000.00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交易。公司承诺,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果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
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


                                       3
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
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同时,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于福然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高吉涛                        赵   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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