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9 号)的核准,福然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然德”、“发行人”、“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57,829,181 股,发行价格为 11.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49,999,994.44 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主承销商”)作为福然德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主承销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福然德有关本次 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与发行人共同组织实施了本次发行,现将本次发 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12 月 12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1.23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 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为 11.24 元/股。 1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7,829,181 股,符合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629 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050 万股新股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1.24 元/ 股,发行股份数量 57,829,181 股,募集资金总额 649,999,994.44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2 家,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票,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锁定期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13,345,195 149,999,991.8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12,508,896 140,599,991.04 3 李伟兵 6 个月 4,706,409 52,900,037.16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4 公司-稳泰旭升 2 号私募证券 6 个月 4,448,398 49,999,993.52 投资基金 5 顾爱华 6 个月 3,558,718 39,999,990.32 上海滦海啸阳私募基金管理 6 有限公司-滦海啸阳红石榴 6 个月 3,113,879 34,999,999.96 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7 公司-轻盐智选 28 号私募证券 6 个月 2,802,491 31,499,998.84 投资基金 8 李亮 6 个月 2,669,039 29,999,998.36 9 UBS AG 6 个月 2,669,039 29,999,998.3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10 6 个月 2,669,039 29,999,998.36 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11 6 个月 2,669,039 29,999,998.36 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12 李网龙 6 个月 2,669,039 29,999,998.36 合 计 - 57,829,181 649,999,994.44 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协议。所有发行对象 2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股票。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999,994.44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 民币 4,528,301.89 元(不含税,下同),扣除审计验资费人民币 377,358.49 元, 扣除律师服务费人民币 424,528.30 元,扣除信息披露费用 188,679.25 元,扣除股 权登记费 54,555.83 元,扣除印花税 161,066.3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4,265,504.30 元。 (五)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 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 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安排。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3 2、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3、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将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2 年 7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然 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9 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050 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 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 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的发出 2022 年 12 月 9 日,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 商向《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 4 拟定的投资者发送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 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 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前述认购对象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 东(截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剔除关联方后)、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272 名、基金公司 22 名、证券公司 32 名和保险机构 22 名。 自报送发行方案及投资者名单(2022 年 12 月 9 日)至本次非公开询价簿记 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7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 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上述 7 名新增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泰旭升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李亮 3 顾爱华 上海滦海啸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滦海啸阳红石榴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4 金 5 李网龙 6 李伟兵 7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22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8:30-11:30,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全程见证 下,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 13 份有效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文件。 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 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并及时 缴纳保证金。 共有 13 家投资者参与报价,均为有效报价,申购有效报价总金额为 68,710 万元。具体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元 申购金额(万 是否缴纳 序号 发行对象 是否有效 /股) 元) 保证金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 1 12.28 5,000.00 是 是 有限公司-稳泰旭升 2 号 5 申购价格(元 申购金额(万 是否缴纳 序号 发行对象 是否有效 /股) 元) 保证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李亮 12.18 3,000.00 是 是 3 顾爱华 12.11 4,000.00 是 是 上海滦海啸阳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滦海啸阳 4 12.11 3,500.00 是 是 红石榴十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 5 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28 12.09 3,150.00 是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76 6,350.00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17 12,650.00 无需缴纳 是 11.91 15,000.00 7 UBS AG 11.75 3,000.00 无需缴纳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 11.58 3,000.00 是 是 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 11.58 3,000.00 是 是 管理产品 11.89 5,920.00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缴纳 是 11.55 14,060.00 11.38 3,000.00 11 李网龙 11.33 3,000.00 是 是 11.23 3,000.00 12.46 4,200.00 12 李伟兵 11.80 5,000.00 是 是 11.24 6,000.00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 13 11.24 3,000.00 是 是 (有限合伙)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结合投资者的申 购报价情况,并遵循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及股份配售原则,确 定包含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泰旭升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亮 等在内的 12 名投资者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57,829,181 股,发行价格为 11.24 元/股。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1、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 6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 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24 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底价 11.23 元/股;相 当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14.03 元/股的 80.11%, 相当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14.07 元/股的 79.89%。 2、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相关会议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 量不超过 13,050 万股(含 13,050 万股)。根据询价结果,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57,829,181 股。 3、本次发行的配售情况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及本次发行的相关会议决议,本次发 行的特定对象不超过 35 名。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锁定期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13,345,195 149,999,991.8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12,508,896 140,599,991.04 3 李伟兵 6 个月 4,706,409 52,900,037.16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4 公司-稳泰旭升 2 号私募证券 6 个月 4,448,398 49,999,993.52 投资基金 5 顾爱华 6 个月 3,558,718 39,999,990.32 上海滦海啸阳私募基金管理 6 有限公司-滦海啸阳红石榴 6 个月 3,113,879 34,999,999.96 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7 公司-轻盐智选 28 号私募证券 6 个月 2,802,491 31,499,998.84 投资基金 8 李亮 6 个月 2,669,039 29,999,998.36 9 UBS AG 6 个月 2,669,039 29,999,998.3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10 6 个月 2,669,039 29,999,998.36 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11 6 个月 2,669,039 29,999,998.36 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12 李网龙 6 个月 2,669,039 29,999,998.36 7 序号 发行对象 锁定期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合 计 - 57,829,181 649,999,994.44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数量及 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关联关系核查及私募备案情况 核查 1、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 根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簿记建档资料、发行对象提供的 申购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未超过 35 名,发行对象均具有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主体资格。 2、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李亮、顾爱华、李网龙、李伟兵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 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泰旭升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滦 海啸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滦海啸阳红石榴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湖南轻 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2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产 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等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 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 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本 次认购,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不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程序。 UBS AG 属于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综上,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 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3、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按照相关法规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有关工作。核查情况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李伟兵 普通投资者 是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专业投资者 I 是 稳泰旭升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顾爱华 专业投资者Ⅲ 是 上海滦海啸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6 专业投资者 I 是 司-滦海啸阳红石榴十号私募证券 9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受能力是否匹配 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专业投资者 I 是 轻盐智选 2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李亮 专业投资者Ⅲ 是 9 UBS AG 专业投资者 I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 10 专业投资者 I 是 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 11 专业投资者 I 是 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12 李网龙 专业投资者Ⅱ 是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 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上述 12 名投资者者均符合《证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 行)》等规定。 4、发行对象关联关系情况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 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 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 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缴款、验资情况 1、2022 年 12 月 20 日,天健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福 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天 健验〔2022〕6-82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 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 649,999,994.44 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 账户。 10 2、2022 年 12 月 20 日,中信建投证券向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 认股款。2022 年 12 月 21 日,天健出具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2〕6-83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649,999,994.4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734,490.14 元(不含增值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644,265,504.30 元 , 其 中 转 入 “ 股 本 ” 人 民 币 57,829,181.00 元,余额人民币 586,436,323.30 元转入“资本公积”,各投资者全 部以货币出资。 发行人将依据《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 管理,专款专用。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本次发行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并于次日进行了公告。发行人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并于次日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它法 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严格按照《福然德股份有 11 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 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补偿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 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 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 发表了意见。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12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字: 郭建龙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吉涛 李 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