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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然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3-01-14  

                                  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5 页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 页




五、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7-8 页
                  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6-1 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然德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然德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福然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福然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




                               第 1 页 共 8 页
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福然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然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第 2 页 共 8 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62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782.9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24

元,共计募集资金 65,00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358.4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4,641.5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股票登记费用、印花税以及前期已支

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4.9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64,426.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本所验证,并由本所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6-83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新能源汽车板生                                                     项目代码:
                   29,917.92   19,500.00   24,133.82   5,784.10
产基地项目                                                         2108-341599-04-01-980082
新能源汽车铝压                                                     项目代码:
                   47,903.73   26,000.00   42,240.79   5,662.94
铸建设项目                                                         2112-341599-04-01-646031

补充流动资金[注]   18,926.55   18,926.55               18,926.55


                                     第 3 页 共 8 页
 合     计          96,748.20    64,426.55    66,374.61     30,373.59

       [注]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已扣除本次发行费用金额 573.45 万元(不含税)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7,575.2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合    计     比例(%)

新能源汽车板
                     29,917.92     8,130.58                              8,130.58          27.18
生产基地项目
新能源汽车铝
                     47,903.73     9,444.69                              9,444.69          19.72
压铸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8,926.55

  合     计          96,748.20    17,575.27                             17,575.27          18.17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943,396.23 元,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保荐费                                        452.83                                  94.34

律师费                                             42.45

审计验资费                                         37.74

信息披露费用                                       18.87

印花税                                             16.11

证券登记费                                           5.46

  合     计                                       573.45                                  94.34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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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
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合法经营 未经 本所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
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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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 本所 书面同意,此文件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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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樊冬
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 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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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朱慧
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 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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