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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然德: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8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坚持认真、规范、
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
司的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现
就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
2022 年 2 月 9 日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
立董事饶艳超女士担任,2022 年 2 月 9 日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侯文彪先生担任,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委员姓名

     侯文彪          独立董事,主任委员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3 年 6 月 23 日

     董冬冬            独立董事,委员         2018 年 2 月 26 日   2023 年 6 月 23 日

     崔建兵              董事,委员           2017 年 7 月 7 日    2023 年 6 月 23 日

     饶艳超      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离任)   2018 年 2 月 26 日   2022 年 2 月 9 日

    备注:(1)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独立董事饶艳超女士递交书面辞职报告,饶艳超女
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申请辞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饶艳超女士将不在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侯文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饶艳超女士正式离任公司独立董事。

    (2)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侯文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侯文彪先生正式选举通过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职务、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或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
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以及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
行了审议,并就会议审议议案的相关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对所审议的议案均赞成,未提出异议。
    1、2022 年 3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 8 月 11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4、2022 年 10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及主要工作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
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重点围绕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的监督及评估、公司财务报告的审阅等事项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的监督核查,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
解,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信息。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
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经营环境,关注
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以及重视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的沟通交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公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
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因此,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的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
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审
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
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规模
等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2022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5 万
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含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以及市场价
格水平最终确定。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经审核,公司
2022 年度各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情况,听取审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情况的汇
报,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各
期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选择和运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并进行了合理的会计
估计,审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
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事项。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总结》报告以及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
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工作总体要求及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
审计工作效率。2022 年度,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修订和执行进行监督和建议,认真评估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体系及日常运行情况,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
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
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相关部门
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各
项工作,并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在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议案材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充分
了解关联交易背景、定价原则、必要性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
交易均为日常经营及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依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
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决策,促进了公司规
范治理。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仍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继续加强与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沟通,勤勉尽责,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全面履行
审计委员会职责,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