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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然德: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3-023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以下简
称“解释 15 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
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
问题,并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5
号。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
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
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
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
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2 年起执行解释 16 号。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1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
变更。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 2022 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
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
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
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
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备   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51,218.53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69,409.43

   未分配利润                                  481,809.10


                                       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81,809.10

   2021 年度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481,809.10

   净利润                                     481,809.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1,809.10

   综合收益总额                               481,809.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81,809.10

    4、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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