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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迎丰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2-05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迎丰股份”)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31,482.05 万元,符
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82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82 元/股。本
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5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838.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722.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1]2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1      1.31 亿米高档面料智能化绿色印染项目                     59,000.00

                                        1
     2      创新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合 计                                               64,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
投入并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
前已经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
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
[2021]105 号《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5,536.19 万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    以募集资金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金总额            入金额            金额

           1.31 亿米高档面料智能化
 1                                         28,700.00         52,754.14         28,700.00
           绿色印染项目

           创新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
 2                                          4,022.00          2,782.05          2,782.05
           目

                 合计                      32,722.00         55,536.19         31,482.05

         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1,482.0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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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
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105 号《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核
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
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1,482.05 万元。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
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4、《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5、《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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