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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迎丰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迎丰股份”)股票价

格于 2021 年 4 月 9 日、4 月 12 日、4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1 年 4 月 9 日、4 月 12 日、4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换手率分别达

到 62.42%、46.46%、71.05%,换手率较高。截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最新

静态市盈率为 54.24 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4 月 9 日、4 月 12 日、4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1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

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

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9 日、4 月 12 日、4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

度较大;同时,最近三个交易日换手率分别达到 62.42%、46.46%、71.05%,换

手率较高。截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54.24 倍,根据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处的纺织业静态市盈率为

26.48 倍。公司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

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53,342.68 万元,

较 2019 年 1-9 月减少 19.67%;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712.88 万元,


                                      2
较 2019 年 1-9 月减少 29.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701.67 万元,

较 2019 年 1-9 月减少 1,272.97 万元,降幅为 18.25%。

    (三)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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