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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意见2021-04-29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浙江
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及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及战略拓展的顺利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和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
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三、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陈顺华 马知方 鲍航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