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1-04-29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绸缎路浙宇大厦 21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
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 √
薪酬的议案
8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055 迎丰股份 2021/5/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
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体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三)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请
务必遵从当地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
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四)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5 号 09:00-11:30;13:30-17:00。
(五)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新滨路 4888 号 浙江迎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异 地 股 东 也 可 采 取 将 相 关 资 料 以 扫 描 方 式 发 送 至 公 司 邮 箱
(YF_yinran@126.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 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慧芳、金京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 4888 号
电话:0575-89966200 邮编:312000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2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
度薪酬的议案
8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