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8-2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迎
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迎丰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迎丰股份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履行的审议程序
1、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迎丰股份与绍兴柯桥浙昊塑
料包装有限公司、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为2,2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迎丰股份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截至2021年6月30日,迎
丰股份与各关联方之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85.36万元。
2021年8月23日,迎丰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拟
增加2021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265.00万元,增加后的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3,505.00万元。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已回
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2、迎丰股份独立董事陈顺华、马知方、鲍航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目前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交易定价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 预计2021年度发生额(万元)
关联方
别 调整前 增加金额 调整后
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 250.00 250.00 500.00
租入资产
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240.00 - 240.00
小计 490.00 250.00 740.00
购买产品、商 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700.00 250.00 950.00
品 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 700.00 250.00 950.00
小计 1,400.00 500.00 1,900.00
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 150.00 410.00 560.00
销售产品、商 绍兴卡欣纺织品有限公司 200.00 50.00 250.00
品 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 - 5.00 5.00
绍兴雍金纺织品有限公司 - 50.00 50.00
小计 350.00 515.00 865.00
合 计 2,240.00 1,265.00 3,505.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铭科技”)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颖波
注册资本:5,000 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 年 08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印染机械设备研发、制造;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
技术研发;建筑材料的研发;电脑绣花;生产、加工:纺织品;批发、零售:针
纺织品及原料、服装辅料、床上用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外);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利铭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股 60%并担任执行董事,傅双利之弟宋
万里持股 40%并担任经理的公司,利铭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钢结构”)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颖波
注册资本:2,000 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11 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钢结构、五金机械及其配件;经销:建筑材料、金
属材料;钢结构安装(凭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经营
范围中涉及许可证项目的凭证经营)。
2、关联关系
科达钢结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股 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
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股 1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科达钢结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昊包装”)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子烨
注册资本:5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 年 04 月 01 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塑料袋(除超薄塑料购物袋外)、塑料包装薄膜;纺
织品。
2、关联关系
浙昊包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之兄马子烨控制的企业,浙昊包装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四)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亚仑”)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晓武
注册资本:3,000 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 年 01 月 09 日
经营范围: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紧固件销售;阀
门和旋塞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销售;橡胶制
品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轴承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
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
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
木材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气压动
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合成材
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风动和
电动工具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2、关联关系
绍兴亚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有 10%出资比例的上海亚仑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绍兴亚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五)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冠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双利
注册资本:100 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 年 08 月 20 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窗帘及窗饰、服装及辅料、床上
用品、鞋帽、箱包、羽绒制品、纺织工艺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
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2、关联关系
增冠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股 6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增冠纺
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六)绍兴卡欣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欣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雪寅
注册资本:158 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 年 01 月 10 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窗帘及窗饰、服装及辅料、床上
用品、鞋帽、箱包、羽绒制品、纺织工艺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
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卡欣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之表弟周延明持股 6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
卡欣纺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七)绍兴雍金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雍金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志君
注册资本:81 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 年 04 月 2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
服装服饰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
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雍金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之表妹周雅平持股 5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
雍金纺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
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相关交易在交易方
式和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均以市场化原则确定。若交易的产品或服务没有
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
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
营和办公需要等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同时
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
市场竞争力。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销售
等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
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迎丰股份《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
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独立董事均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
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迎丰股份增加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