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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德股份:联德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23  

                        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 600 号

   和达希尔顿逸林酒店 4 楼 8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0,054,5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5.02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孙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严密因公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潘连彬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杨晓玉、副总经理李军文列席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80,011,345 99.9760           32,200    0.0178      11,000    0.0062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80,039,545 99.9916          4,000    0.0022     11,000   0.006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 于 使 用 部 分 11,345   20.7993   32,200   59.0338   11,000    20.1669
         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倪金丹、李泽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