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杭州联德精密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夏立安、严密、祝立宏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