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德股份”) 与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方东晖先生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拟以 9,9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方东晖先生持有的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 金河”或“标的公司”)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投资”或“本次交易”)。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方东晖先生为公司关 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 关联人之间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已正式签署《股权收购协 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交易及本协议生效,尚未完成交割,且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布局相关产业,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及延展,并相对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投资 风险,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与方东晖先生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拟以 9,9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方东晖先生持有的力源金河 9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力源金河 90%股权,力源金河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交易价格按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结论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式分别 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 果,力源金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110,443,962.77 元,经 交易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标的公司 90%股权即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9,900 万 元。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方东晖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交 易及《股权收购协议》生效。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 尽职调查。 (二)方东晖 方东晖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宜 桥村 65 号,现持有力源金河 90%的股权。方东晖先生通过宁波梵宏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联德股份 9%股权,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方东晖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但在方东晖先生控股力源金河期间,力源金河和联德股份之间存在日常经营关联 交易的关系,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关联方之间的具体日常经 营交易如下: 关联方名称 采购货物金额 销售货物金额 力源金河 735,441.32 元 69,911.50 元 方东晖先生最近三年的任职情况: 2 任职单位全称 在任职单位担任职务 任职期限 杭州东音嘉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0 年 7 月至今 公司 2019 年 5 月至 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20 年 7 月 温岭市东音水泵配件制造有限公 2014 年 3 月至 司(现更名为“浙江东音科技有 执行董事 2019 年 5 月 限公司”) 2017 年 8 月至 温岭民营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2020 年 11 月 国琳(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11 月至今 2016 年 8 月至 杭州东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0 年 8 月 香港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4 月至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派投资管理 2017 年 6 月至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 年 10 月 2018 年 5 月至 杭州德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0 年 11 月 2018 年 10 月至 杭州德京驰迅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0 年 12 月 赛灵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监事 2019 年 1 月至今 陕西集星合智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4 月至今 2018 年 6 月至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4 月 方东晖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主要业务的基本 情况 杭州东音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 主营业务为私募 嘉晟私募 基金管理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基金管理,目前 有限公司 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正在备案私募基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金管理人资格 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 井用潜水泵的研 浙江东音 泵业股份 售;电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 发、制造销售 有限公司 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 3 焊接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 械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 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 90%股权 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截至评估基准日,力源金河存在以下资产抵押事项: 公 抵 押 物 抵 押 基准日 司 抵押物名称 抵押人 权证号 抵押期限 账 面 价 最 高 借 款 余 用途 名 值 限额 额 称 如皋市白蒲 苏 (2020) 2021 年 6 力 镇通扬路 368 江苏如 如皋市不 月 21 日 源 号 的 房 屋 建 皋农村 7,725.56 4,800 4,800 长 期 借 动产权笫 至 2024 金 筑 物 和 相 对 商业银 万元 万元 万元 款 0006500 年 5 月 31 河 应的土地使 行 号 日 用权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4 力源金河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方东晖先生持股 90%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其 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 年 10 月 11 日 注册资本:21,42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双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如皋市白蒲镇通扬路 368 号 经营范围:铝合金锭、锌合金锭、铸件、普通机械、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国 内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 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营业务:力源金河主营业务为各类铸铁材质产品的铸造、加工生产和销售。 力源金河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委托理财事项,且不存在对原有股东借款等情况。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力源金河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方东晖 19,281.60 90.00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 2 2,142.40 10.00 限公司 合计 21,424.00 100.00 3、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力源金河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截至 2021 年 8 月 项目 31 日 31 日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35,400,291.19 234,015,259.78 247,426,865.03 净资产 54,620,617.49 39,144,685.06 39,196,958.13 5 营业收入 103,462,961.40 111,266,683.54 116,314,733.27 净利润 -86,072,366.87 -15,475,932.43 52,273.07 除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外,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力 源金河的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 四、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 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除本次聘请外,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本次交 易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 性。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股权涉及的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坤元评报〔2021〕643 号),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评估 机构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 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得出委估的力源金河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一)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及变动原因分析 1.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力源金河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 益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 247,426,865.03 元,评估价值 318,673,869.67 元,评估增值 71,247,004.64 元,增值率为 28.8%; 负债账面价值 208,229,906.90 元,评估价值 208,229,906.90 元;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39,196,958.13 元,评估价值 110,443,962.77 元,评估 增值 71,247,004.64 元,增值率为 181.77%。 资产评估结果汇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D=C/A*10 A B C=B-A 0 一、流动资产 75,456,596.69 77,233,841.42 1,777,244.73 2.36 6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D=C/A*10 A B C=B-A 0 二、非流动资产 171,970,268.34 241,440,028.25 69,469,759.91 40.40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 394,894.24 836,800.00 441,905.76 111.90 固定资产 152,520,592.99 195,855,910.00 43,335,317.01 28.41 在建工程 0.00 0.00 无形资产 18,382,531.11 44,075,068.25 25,692,537.14 139.77 其中: 无形资产— 18,328,722.86 38,821,260.00 20,492,537.14 111.81 —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 53,808.25 5,253,808.25 5,200,000.00 9,663.95 —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2,250.00 672,250.00 资产总计 247,426,865.03 318,673,869.67 71,247,004.64 28.80 三、流动负债 160,162,440.23 160,162,440.23 四、非流动负债 48,067,466.67 48,067,466.67 负债合计 208,229,906.90 208,229,906.90 股东权益合计 39,196,958.13 110,443,962.77 71,247,004.64 181.77 评估结果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 2. 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 流动资产评估增值 1,777,244.73 元,增值率为 2.36%,主要原因包括: ① 应收票据已背书转让,将其对应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②应收账款中关联方款项 预计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将其对应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③其他应收款收回 有保障将相应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④存货中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评估时考虑了 部分利润并将存货跌价准备评估为零所致。 (2)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 441,905.76 元,增值率为 111.90%,主要原因系 投资性房地产取得时间相对较早,账面成本相对较低,而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景气 度高,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所致。 (3)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40,243,335.72 元,增值率为 57.32%,主要 原因系:①人工、材料等价格上涨;②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短于经济耐用 年限。 7 (4)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3,091,981.29 元,增值率为 3.76%,主要系设 备的财务折旧年限短于其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20,492,537.14 元,增值率为 111.81%, 主要原因系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相对较早,账面成本相对较低,而近几年土地取 得成本有一定幅度上涨所致。 (6)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5,200,000.00 元,主要原因系将账 外的无形资产列入评估范围所致。 (二) 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力源金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 法评估的结果为 95,426,400.00 元。 (三) 评估结论的选择 力源金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果为 110,443,962.77 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 95,426,400.00 元,两者相差 15,017,562.77 元,差 异率为 13.60%。 经分析,评估机构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 鉴于收益预测是基于对未来宏观政策和液压铸件市场的预期及判断的基础上进 行的,被评估单位历史上多年处于亏损状态,收益法对企业未来具体投资和经营 战略及实施的考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收益法中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劣于 资产基础法,因此评估机构认为,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更适用于本次 评估目的。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110,443,962.77 元(大写为人 民币壹亿壹仟零肆拾肆万叁仟玖佰陆拾贰元柒角柒分)作为力源金河股东全部权 益 的 评 估 值 , 与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39,196,958.13 元 相 比 , 评 估 增 值 71,247,004.64 元,增值率为 181.77%。鉴于本次交易的溢价率较高,为了有效控 制股权受让风险,本次交易采取现金分期支付股权收购价款,同时公司还与方东 晖先生约定了过渡期条款,过渡期间,标的公司所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所产 生的亏损由方东晖先生按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的比例相应承担。 根据方东晖先生收购力源金河股权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 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 1544 8 号”) :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力源金河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2,239.31 万元(已经国有资产有权管理机构备案)。本次交易的评估价值为 11,044.40 万元,两次交易的评估价值差异不大,故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的 情况。 (四)交易定价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交易价格按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对 标 的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进 行 评 估 并 确 定 的 评 估 值 110,443,962.77 元为作价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标的公司 90%股权即 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9,900 万元。本次交易中,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为布局相关产业,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及延展并相对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投资风 险,公司拟以 9,9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方东晖先生持有的力源金河 90%的股权。本 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90.00 2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10.00 合计 100.00 (二)合同主体 甲方(收购方):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方东晖 标的公司: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 (三)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条款 1.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力源金河股权交易价格按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9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力源金河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并确定的评估值 110,443,962.77 元为作价基础,经联德股份和方东晖先生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力源金河 90%股权即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99,000,000 元(大写:玖仟玖佰万 元整)。 2.交易价款的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价款分两期支付,其支付安排如下: 2.1 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联德股 份向方东晖先生支付标的股权交易价格的 50%即 49,500,000 元(大写:肆仟玖 佰伍拾万元整); 2.2 第二期交易价款支付: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联德股份名下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完成之后 5 个工作日内,联德股份向方东晖先生支付标的股权交易价格的 50%即 49,500,000 元(大写:肆仟玖佰伍拾万元整)。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截至股权收购协议签署日,方东晖先生累计向力源金河提供借款 7,235 万元 (大写:柒仟贰佰叁拾伍万元整)。交易双方确认,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联德股 份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后 5 个工作日内,力源金河应一次性向方东晖 先生偿还前述全部借款 7,235 万元(大写:柒仟贰佰叁拾伍万元整)。联德股份 对力源金河偿还前述对方东晖先生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如前述期限届 满,力源金河未向方东晖先生偿还借款的,方东晖先生有权直接要求联德股份偿 还。 交易双方确认,本次交易仅为股权转让,除本条前述第 1 款约定外,本次交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其继续享有及履行。 4.标的股权交割 股权收购协议生效后,方东晖先生有义务促使力源金河在联德股份通知后 的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权交割涉及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及力源金河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备案手续。联德股份应提供必要配合。 5.过渡期 5.1 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股权交割 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力源金河在过渡期所产生 的盈利由联德股份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方东晖先生按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的比 例相应承担。 5.2 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 60 个工作日内后,联德股份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 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过渡期力源金河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如经专项审 计力源金河在过渡期存在亏损的,方东晖先生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15 个工 作日内按本次转让标的股权的比例向联德股份补足相应亏损。 6.违约责任 6.1 联德股份及方东晖先生双方均应遵守其声明和承诺,及时、完整履行股 10 权收购协议项下的义务。除非不可抗力,任何一方违反股权收购协议任何条款均 构成违约。违约方均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支出的合 理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 6.2 联德股份应按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交易对价,如逾期付款的, 应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每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方东晖先生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个工作日未付款的,方东晖先生有权解除本协议。方 东晖先生选择解除本协议的,除前述按日违约金外,有权要求联德股份另行支付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交易价格的 20%作为违约金。 6.3 力源金河及联德股份应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按期偿还截至股权收 购协议签署日力源金河对方东晖先生的借款,如逾期还款的,应根据逾期还款金 额和逾期天数,每日按逾期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方东晖先生支付违约金。 6.4 方东晖先生应按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办理完毕标的股权交割过户 手续,每延迟一日,方东晖先生应按本次交易价格万分之三向联德股份支付违约 金。但因联德股份原因或税务、工商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导致 未能按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办理完毕标的股权过户手续的,则联德股份同意适当延 长合理时间。 7.协议的生效、变更或终止 7.1 股权收购协议经联德股份及方东晖先生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联德 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及本协议后生效。 7.2 股权收购协议经联德股份及方东晖先生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形式 变更或解除。 7.3 除股权收购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联德股份及方东晖先生双方协商一致 并以书面形式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修改或解除股权交易协议中的任 何条款,不得将股权交易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或转移至其他第三方。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现有业务体系基础上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技术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能够有力地拓展上市公司的铸造业务发展。本次交 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本次股权交易前,公司未持有力源金河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 有力源金河 90%股权,力源金河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会计政策及会计估 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且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及借款给原股东资 金的情形。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1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中的评估机构坤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采用了收益法 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式分别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资产 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 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出具的评估结果合理,评估定价 公允。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前 景做出的决策,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力源金河的铸 造业务可以弥补公司在铸造产能方面的不足。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收购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此次收购资产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 铸造产能的扩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 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投资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3、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双方秉承合法合规、公平、公开、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 12 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收购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收购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 为本次交易的审计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此次收购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风险提示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已正式签署《股权收购 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交易及本协议生效,尚未完成交割,且存 在不确定性。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力源金河 90%股权的评估值 110,443,962.77 元,增值率 为 181.77%,经交易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标的公司 90%股权即标的股权的交易价 格为 9,900 万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值较高,由于评估过程的各种假设存在不确定性, 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产业政策的变 化、市场竞争环境改变等情况,使得标的资产未来盈利水平达不到评估时的预测, 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 站,公司所有相关信息将按规定在相关媒体或网站刊登,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13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股权收购协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 公司 2021 年 1-8 月审计报告》; 6、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 购股权涉及的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坤元评报〔2021〕643 号)。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