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夏立安、严密、祝立宏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