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 2021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能够 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以下无正文)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夏立安、严密、祝立宏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