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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德股份:联德股份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建设研发总部基地的进展公告2022-09-24  

                        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建设研发总部基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及最新进展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建设研发总部基地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杭州市钱塘区投资 3 亿元人民币(含土地购置款约 2,246 万元人民币)建设
研发总部基地(以下简称“项目”)。并在上述投资预算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审批及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事宜。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钱塘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宗地编号为杭钱塘工
出【2021】27 号(M11-16-2 地块)地块,宗地总面积为大写壹万陆仟陆佰柒拾
贰平方米(小写 16,672 平方米)。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建设研发总部基地的议案》,
同意终止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并授权董事长审批及全权办理本次终止对外投资项
目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建设研发
总部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2021 年 12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对
外投资暨建设研发总部基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和 2022 年 9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建设研发总部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3)。
    (二)最新进展情况
    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钱塘分局签署《关于解除 3301142021A21930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的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二、《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区分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府办简复第 JF20220074 号公文简复单精神,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现将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301142021A21930)有关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301142021A21930)(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第二条    甲方同意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息)计人
民币贰仟贰佰肆拾陆万元(2,246 万元)。
    第三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同意由甲方收回《出让合同》项下宗
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乙方向甲方陈
述和保证如下:1、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协议生效期间,乙方就《出让
合同》及《出让合同》项下的受让地块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均已全部
处理完毕,乙方不存在任何对第三方的经济法律责任;甲方不会因为《出让合
同》解除而承担因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原因导致的任何经济法律
责任,保证甲方不会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如乙方有违反前述陈述和保
证,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后续事宜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
方无其他争议,互不追究。
    第五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
效。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