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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正电气: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8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2021年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5日向全体
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长呼君先生主持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1、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
 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内部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6日

     (3) 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公告栏公告。

     (4) 公示结果: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

     2、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征询公示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了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与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材料,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骨干人员;

    (2)   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 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
 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 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