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正电气: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1-16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25日,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于2020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
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
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
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
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因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至
激励计划披露时未满6个月,因此,实际核查时间为2020年8月7日-2020年12月25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1月5日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
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期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潘海乐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9月04日-2020年10月29日 6100 6100
2 魏德胜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9月24日-2020年12月16日 1700 500
3 周庆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8月14日 2000 2000
4 王志华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04日 800 800
5 王照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8月13日 2200 0
6 夭荣西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17日 6800 6800
7 裴召杰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27日-2020年12月04日 900 900
8 王文薛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9月09日-2020年09月09日 1000 1000
9 圣书生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20日-2020年10月14日 300 0
10 李会财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21日-2020年12月17日 1400 0
11 刘永飞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9月16日-2020年12月08日 700 700
12 包晓忠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9月30日 1200 1200
13 李喜军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9月24日-2020年11月06日 600 600
14 洪仙横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9月07日-2020年09月07日 100 0
15 方佳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9月04日 100 100
16 王康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8月14日 200 0
17 卢山念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9月18日 1700 1700
18 杨学刚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17日-2020年08月18日 800 800
19 王炜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13日-2020年10月22日 700 700
20 赵波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8月17日 500 500
21 张敏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1月05日 1000 1000
22 张胜根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8月26日 200 200
23 钟露露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14日-2020年08月14日 500 500
24 胡孝锋 核心骨干人员 2020年08月13日-2020年08月25日 1000 0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进程,
对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核查对象中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中魏
德胜、李会财、刘永飞3名激励对象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其相关股票交易行为
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利的情况。其本人已认识到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不应在敏感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因此基于审慎性原则,该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并愿意配合公司董事会在确定授权日的董事会上作出相应
调整。
经核查,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
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
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基于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建议其买卖公司股
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
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
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
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披露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
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