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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正电气: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300.7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公司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2021年4月22日),公司
总股本40,411.55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
121,234,6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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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
理的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
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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