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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正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
  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
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
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

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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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
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

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照新租赁
准则的规定编制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
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

    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租赁确认方
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本次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
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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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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