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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正电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7-26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谭正彦、黄羽飞、吕庆鹏、
周晨、韩鹏凯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7,5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4,115,500股减少至404,038,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04,115,500元减少至404,038,00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浙江天正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2、申报时间:2021年7月26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周光辉

   4、联系电话:0577-62782881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