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正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9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天正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
等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 2021 年度薪酬,是在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
础上,根据考核指标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高级管理
人员的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并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稳定
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
意公司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三、对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
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
方面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
于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意续聘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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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追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追认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和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五、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我们认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一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对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
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对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董事黄宏彬先生已辞职,经公司控股股东天正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提名赵敏鸽女士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人也同意接受提名。
经审阅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
情况,我们认为赵敏鸽女士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
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新增补董事候选人的推荐、审查、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上述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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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八、对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等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王桦、李长宝、郑晶晶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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