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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9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
关规定,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将 2021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郑晶晶女士、王桦女士及董事黄宏彬先生
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郑晶晶女士担任。黄宏彬先
生已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
议,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议题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
  1      2021/4/22
                      第二次会议               履职情况报告》等 6 个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2021/7/23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三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
  3      2021/8/26
                      第四次会议               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2021/10/28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五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审计机构进场
前,对担任审计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审查,并就公司审计
有关事项,听取会计师的工作安排及其审计中关注的事项,并提出了审计工作的
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审计机构出具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
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会计师的意见,并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与
讨论。
      在审计机构出具最终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再次进行审阅,并
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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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通过对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及时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完
成审计程序、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从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
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做出了评价。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
操守和专业能力,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向审计机构支付的审计服务费与公司董
事会确定的数额一致。
    (三)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控自
评工作。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
会审议。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定期报告审计、内部审计、内控自评、
外部审计机构评价和聘任、关联交易审核等为工作重点,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指导、监督、督促、评价等
工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
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郑晶晶、王桦、黄宏彬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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