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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正电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向全体
  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呼君先生
  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
  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公司相关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预案需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
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
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
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我们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在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公司相关参与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终止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