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正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
等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
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 2022 年度薪酬,是在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
础上,根据考核指标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高级管理
人员的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并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稳定
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
意公司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三、对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在 2022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
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
方面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
于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意续聘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我们认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一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对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
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提名高天乐先生、周光辉先生、葛世伟先生、方初富先生、黄岳池先生、
赵敏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利宏先生、沈福俊先
生、董雅姝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也同意接受提名。
2、经审阅上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工作经历、
现任职务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提名的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
识和工作经验,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朱
利宏先生、董雅姝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
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考试合格。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推荐、审查、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上述董
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王桦、李长宝、郑晶晶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