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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2020-11-10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Mingxin Automotive Leather Co., Ltd.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1-2-1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明新旭腾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明新旭腾
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
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
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5、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

                                   1-2-3
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而终止,亦不因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庄严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
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
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而终止。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明新资产、德创管理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1-2-4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
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
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

    5、上述承诺不因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而终止。

       (四)发行人股东何杰、陈跃、龚缨晏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
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
式进行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

       (五)发行人股东旭腾投资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
股份;

                                   1-2-5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
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
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

    (六)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贤

军、胥兴春、曹逸群、卜凤燕、袁春怡、余海洁等 6 人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旭腾投资的合伙财产份额,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明新旭腾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明新旭腾
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


                                   1-2-6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
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
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5、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

    1、本人对明新旭腾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明新旭腾股票。

    2、在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明新旭腾股票的,将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明新旭腾稳
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
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1-2-7
歉;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明新旭腾,本人持有的明新旭
腾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而终止。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庄严承诺:

    1、本人对明新旭腾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明新旭腾股票。

    2、在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明新旭腾股票的,将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明新旭腾稳
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
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明新旭腾,本人持有的明新旭
腾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而终止。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明新资产、德创管理承诺:

    1、本企业对明新旭腾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明新旭腾股票。

    2、在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明新旭腾股票的,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明新旭腾


                                 1-2-8
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
满后逐步减持。

    3、本企业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
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
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明新旭腾,本企业持有的
明新旭腾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6、上述承诺不因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而终止。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公司制定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及触发条件

    1、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
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将依
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
稳定股价措施。

    3、本预案委托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1-2-9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选用前述
方式应考虑: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具体如下:

    1、在满足启动条件时,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

    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
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1)发行人回购股份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公司履
行回购股份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
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
致公司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

    (2)公司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若仍满足启动条件,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

    3、第三选择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
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之条件,并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
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促使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三)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的实施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计划

    ①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份方
案,并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依法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


                                 1-2-10
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公告。

    ②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全部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之日 10 个交易日后,启动相应
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
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③ 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
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
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

    ④ 如果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或者实施
上述回购股份方案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以下统称“终止实施”)
回购股份方案,如终止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本公司将在董事会作出终止实施回
购股份方案的决议后 3 个交易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该会计年度结束不再启
动回购股份方案。

    ⑤ 若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股价稳定承诺。

    ⑥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
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
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实施程序


                                  1-2-11
    (1)适用条件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若同时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将增持公司股票:

    ① 发行人回购股份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公司履行
回购股份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
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公司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

    ② 公司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仍满足启动条件的,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计划

    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上述适用条件满足后 1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
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
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
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方案。

    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的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每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但如果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
或者在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方案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
实施该稳定股价方案,如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及
时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知后 3 个交易日内公告,自
公告之日起至该会计年度结束不再启动稳定股价方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
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方的原因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前述承诺的事实发生之日后
10 个工作日起,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


                                 1-2-12
施完毕时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庄君新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终止。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实施程序

    (1)适用条件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满足启动条件的,公司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
他合法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

    (2)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计划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或其他合法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实际取得的税后薪酬及津贴累计额的 20%,单
次购买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但如果公司披露其稳定股价方案后 3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或者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过程中,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或可终止实施其稳定股价方
案,如终止实施其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将及时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自收到其通知后 3 个交易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该
会计年度结束不再启动相应的稳定股价方案。

    如违反前述承诺,将由发行人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
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因外,公司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在违反前述承诺的事实的当月起,自公司处领取 50%的薪酬,直至按承诺采取
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1-2-13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
生效判决后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
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的发行价格加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本公司在本
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
价格及回购股数作相应调整。

    3、如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

    1、明新旭腾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明新旭腾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明新旭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明新旭腾将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
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回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和已
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加股票发行后
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数作相应调整。



                                 1-2-14
    3、如明新旭腾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明新旭腾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明新旭腾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各中介机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本公司所出具的申请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
所”)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照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
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所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承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明
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本所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2-15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及承诺相关方作出的承诺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
相关承诺事项应由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2、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
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相关方应充分披露原
因,并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
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承诺相关方提出的
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
见。变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3、若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以自有资金赔偿投资者因依赖相关
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自发行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
有不利影响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发行人将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
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证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品种等。

    4、其他责任主体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发行人将延期向其
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等报酬,直至其违反承诺事项的所有不利影
响已完全消除之日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监
事会、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

                                 1-2-16
高级管理人员。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

    1、本人所作出的承诺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相关承诺事
项应由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2、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
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人应充分披露原
因,并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
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本人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本人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
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变更方案未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3、本人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在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前,不
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未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
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公司现金分红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本人如果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发行人将延期向本人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
他奖金或津贴等报酬,直至其违反承诺事项的所有不利影响已完全消除之日止。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三)发行人股东明新资产、德创管理、旭腾投资、何杰、陈跃、

龚缨晏承诺:

    1、本企业/本人所作出的承诺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


                                 1-2-17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相关
承诺事项应由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2、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本人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
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企业/本人应充分
披露原因,并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
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方式,本企业/本人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本企业/本人提出的
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
见。变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3、本企业/本人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在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前,本企业/本人不得转让
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未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
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公司现金分红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的部分。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所作出的承诺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相关承诺事
项应由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2、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
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人应充分披露原
因,并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
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1-2-18
式,本人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本人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
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变更方案未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3、本人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在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前,
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未履行保护投资者利
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公司现金分红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本人如果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发行人将延期向本人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
他奖金或津贴等报酬,直至本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所有不利影响已完全消除之日
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有
权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六、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的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并得以实施,公司本次股票
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
份比例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草案)》以及《关于制订<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新制订<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2-19
       (一)利润分配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
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
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增长快速,
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2、利润分配方案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
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
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
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3、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


                                 1-2-20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利润分配。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
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
方案。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
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

                                   1-2-21
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
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同意。

    关于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
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八、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都有较大
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到位当期无法立即产生效益,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
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拟通过多
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
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措施及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以下风险:

    (一)原材料采购成本波动风险


                                 1-2-22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皮革,主要原材料是原皮和化料,原材料占产品成
本比例较高。近年来,原皮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有较大影响,从而
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产品成本发生变化,将
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故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生产成本的控制及公司营运资
金的安排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盈利能
力。公司面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公司原材料主要来自海
外进口,如果未来进口关税增加,则可能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带来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汽车牛皮革供应商,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座椅、方向盘等内饰件。
产品供应链上,发行人属于整车厂二、三级级配套供应商,发行人牛皮革产品先
出售给汽车座椅等一级零配件供应商(发行人的直接客户),一级供应商将牛皮
革产品装配至汽车座椅等相应零部件后再出售给整车厂。

     (一)直接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的直接客户集中度较高,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 45,205.08 万元、46,802.16 万元、
58,163.48 万元和 30,557.9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02%、82.06%、
88.38%和 88.61%。其中对第一大客户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销
售收入占比较高,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对其销售收
入分别为 32,794.44 万元、25,182.12 万元、34,039.32 万元和 14,217.62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50%、44.15%、51.72%和 41.23%。

     (二)整车厂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已成功为 T-ROC(德国大众)、RT Minivan(美国 Chrysler)、宝来、速
腾、奥迪 Q3、奥迪 Q5L、探岳、探歌、传祺、高尔夫嘉旅、帝豪、博越、VV5
(长城)、秦(比亚迪)、昂科拉、科帕奇等国内外多种主流车型批量供货,并已
成为主流整车制造企业多款新车型定点供应商。

    一汽大众为公司重要整车厂客户。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1-2-23
月,公司产品最终用于一汽大众车型的销售占比为 70.28%、79.11%、91.06%和
94.57%。2018 年至今,发行人对一汽大众的销售占比提高主要是因为当年启动
对探岳、探歌、奥迪 Q5L 等一汽大众多款新车型的批量供货。

    因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主要客户(包括直接客户和整车厂)经营情况相关性较
高,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下游需求下降,主要客户的市场份额下降或是竞争地位
发生重大变动,或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客户订单减
少或流失等风险,进而直接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三)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净值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21,244.58              20,207.44     13,340.48     13,237.94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33.23%                35.47%        32.19%         29.05%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20.15%                21.42%        18.91%         18.46%

    应收账款的增长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并增
加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公司已建立严谨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并按会计准则计
提了相应坏账准备,但如果未来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
的情况,将使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四)环保支出增加风险

    公司从设立以来,一直注重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规章制度,购买了先进的环保设备,控制生产工
艺流程,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并已通过 ISO14001:2015GB/T24001-2015 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根据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三废”排放超标的情况。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以及人们环保

                                     1-2-24
意识的逐渐增强,国家对环保的要求将不断提高。如果未来政府继续加大环境保
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可能会有新的规定和政策出台,对制革行业实行更为严
格的污染管制标准或规范,对企业排放标准也将相应提高,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
环保投入,增加环保支出。

    (五)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下游为汽车行业,若汽车行业出现滞涨甚至下滑,则可能影响下游客户
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8 年国内市场汽车销量
出现 20 年来第一次负增长。若未来国内汽车市场继续下滑将可能带来公司产品
销量下降、销售收入下滑,从而使得公司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原皮价格近年来持续走低,部分区域原皮价格已接近
供应商成本线。若未来原皮价格回升,将会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使公司面临
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皮大部分来源于进口,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并以人
民币购汇后支付。同时,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和欧元结算,若未来人民币与相应
外币之间汇率波动,原皮采购价格、外销业务收入及相应的应收款项将随之波动,
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影响。

    (七)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发行人的产品主要销售给汽车一级供应商。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
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后 3-5 年内有 0%-5%的年度降幅。如果未来发行
人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公司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相关风险

    受春节假期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行人原计划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农
历正月初七)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疫情控制要求,推迟至 2 月 10 日正
式复工。由于部分外地员工不能按时返回,复工初期产能利用率约为 50%。截至


                                   1-2-25
目前,疫情状况逐步向好发展,复工率达到 100%。日常订单及重大合同的履行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主要产品牛皮汽车革的产能为 2,400
万平方英尺/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25.72%、125.01%和 141.50%,已处于相对
较高的水平。新冠肺炎疫情虽然对 2020 年一季度的生产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
春节假期因素,一般来讲 1-2 月份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全年中较低位置。同时,
为进一步降低疫情对生产的影响,公司通过已复工生产人员加班、其他部门人员
支援车间生产等方式尽量提高车间生产能力。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下游客户定期向销售部门发送滚动销售预测
或销售订单,预测期间一般为 3-5 个月,每周更新一次,包含品名、数量、车型
等信息。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相比去年同期主要财务指标的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同比波动

           营业收入                  34,485.33          25,701.20      34.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利润              9,680.16           5,890.73      64.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9,426.35           5,497.76      71.46%

    综上,本次新冠疫情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目前看来,影
响较小且公司已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和促进公司经营状况全面恢复。
但如果本次疫情发展态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会对公司相关业务和盈利能
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包括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7-9 月和 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9936 号”《审阅报


                                   1-2-26
告》。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公司 2020 年 1-9 月的主要经营数
据与 2019 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72,621.64                        56,971.50
非流动资产                                    52,655.04                        37,368.93
资产总计                                     125,276.68                        94,340.43
流动负债                                      35,255.11                        21,729.92
非流动负债                                    12,736.58                        11,251.76
负债合计                                      47,991.69                        32,981.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284.99                        61,358.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276.68                        94,340.4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6,749.30                  43,723.61      29.79%
营业利润                               18,344.58                  12,803.49      43.28%
利润总额                               18,292.21                  12,754.18      43.42%
净利润                                 15,935.55                  11,030.59      44.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5,935.55                  11,030.59      44.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15,517.82                  10,226.89      51.74%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稳定。
新冠疫情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相关影响不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此外,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供应情况及采
购规模和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
税收及产业政策和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0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78,011.58 万元至 83,143.35 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约 18.53%至 26.33%;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331.18 万元至
23,178.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13.38%至 29.26%;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2-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742.27 万元至 22,607.08 万元,较上年同期波
动约 18.03%至 35.15%。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虽然汽车行业总体的景气度近年来有所下降,但发行人仍面临良好的产品市
场空间,具备核心的竞争优势,进而为收入规模的持续增长提供坚实的保障。2020
年三季度以及截止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202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是基于产品所在细分市场情况、在手合同、
订单等,进行的谨慎、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营状况与财务
状况正常,预计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项目不会发生异常变化,不存在影响发行
条件的重大不利因素。




                                  1-2-2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司拟发行股票 4,15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
                       低于 25%。本次发行均为公司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
股本的比例
                       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23.17 元
                       22.99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经审计
发行后市盈率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93 元(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资产值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8.95 元/股(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预计募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             2.59(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或机构
发行对象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
                       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
                       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明新旭腾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   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
制和锁定安排           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
                       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明新旭腾
                       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

                                        1-2-29
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
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
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公司股东庄严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
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
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
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旭
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
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
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而终止。”

    股东明新资产、德创管理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
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
业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企业所持明新
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
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
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
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
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
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
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而终止。”

    股东旭腾投资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
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明
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

              1-2-30
开发行价格;本企业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明
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行上
述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持有
的明新旭腾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股东何杰、陈跃、龚缨晏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
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
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
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余海洁、胥
兴春、刘贤军、曹逸群、袁春怡、卜凤燕承诺:“自明新旭腾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
发行前直接持有的旭腾投资的合伙财产份额,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
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明新旭腾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
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
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
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行上述
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
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1-2-31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
                       96,155.50 万元和 87,200.00 万元
额
                       保荐和承销费:5,805.40 万元
                       审计和验资费:1,597.87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税) 律师费:990.57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518.87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42.79 万元




                                      1-2-32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ingxin Automotive Leather Co., Ltd.
注册资本              12,4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5 年 12 月 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25 日
住      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邮政编码              314006
电话号码              0573-83675036
传真号码              0573-83675036
互联网址              http://www.mingxinleather.com/
电子信箱              mxauto@mingxinleather.com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旭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2 月 6 日,旭
腾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旭腾有限以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 78,422,459.69 元为基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公司股本为 7,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部分计入资本公
积。

     201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设
立股份公司等决议。


                                    1-2-33
    2016 年 3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6 号),
对股份公司初始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完成股份公司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为自然人庄君新和庄严,公司在改制设立时承继了有限公司的
全部资产与负债。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为 12,45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4,150 万股,发行后
总股本为 16,600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
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
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明新旭腾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
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
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
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
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
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
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1-2-34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公司股东庄严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
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
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
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行上
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
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
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而终止。”

    股东明新资产、德创管理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
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企业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
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
业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
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而终止。”



                                 1-2-35
    股东旭腾投资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
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
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
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自明新
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
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股东何杰、陈跃、龚缨晏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
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
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
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
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
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
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余海洁、胥兴春、刘贤军、
曹逸群、袁春怡、卜凤燕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旭腾投资的合伙财产份额,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
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
本人在担任明新旭腾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

                                 1-2-36
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25%;2)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3)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
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行上述锁
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
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为庄君新和庄严,两位自然人股东目前在公司直接持股情
况为: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庄君新                              4,200.00              33.73%
     2                 庄严                             2,800.00              22.49%
             合   计                                    7,000.00              56.22%

     2、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庄君新                    4,200.00                         33.73%
 2                  庄严                     2,800.00                         22.49%
 3                明新资产                   2,500.00                         20.08%
 4                旭腾投资                    500.00                           4.02%
 5                  何杰                      500.00                           4.02%
 6                  陈跃                      500.00                           4.02%
 7                 龚缨晏                     500.00                           4.02%
 8                德创管理                    950.00                           7.63%



                                    1-2-37
                 合计                               12,450.00                  100.00%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1          庄君新             4,200.00            33.73%          董事长、总经理
 2           庄严              2,800.00            22.49%                -
 3           何杰                500.00             4.02%                -
 4           陈跃                500.00             4.02%                -
 5          龚缨晏               500.00             4.02%                -
          合计                 8,500.00            68.28%                -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庄君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发起人为庄君新和庄严。庄君新和庄严系兄弟关系。

       主要股东之间关联关系如下:

       (1)发行人股东庄君新与庄严系兄弟关系。

       (2)德创管理为发行人股东庄君新控制的企业,庄君新持有德创管理100%
的股权。

       (3)旭腾投资为发行人股东庄君新控制的企业,庄君新为旭腾投资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此外,旭腾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发行人董事余海洁为庄君新的配偶。

       (4)明新资产的主要股东包括庄君新和庄严,庄君新与庄严分别持有明新
资产15.6%和10.4%的股权。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变化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汽车革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
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革业务,经过不断的技术研究、新品开发和市场拓展,
采用绿色制革技术,生产出一系列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舒适美观的汽车内饰用天


                                          1-2-38
然皮革,形成了从材料研究、工艺开发、清洁生产到销售推广和终端应用的汽车
革一体化业务体系。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内饰真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
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皮革,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的汽车座椅、扶手、
头枕、方向盘、仪表盘、门板等汽车内饰件。发行人主要客户为汽车座椅、方向
盘等制造商。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中具备座椅、方向盘生产能力的企业主要为外
资企业,如安道拓、麦格纳、李尔、奥托立夫等。发行人通过进入整车厂的供应
商体系,间接为整车制造企业服务。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内饰真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
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2-39
    1、采购模式

    发行人生产活动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皮料、化料和五金备件等材料。各类原材
料采购模式如下:

    (1)皮料采购

    由于发行人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因此皮料采购主要依据市场部承接的
订单及生产安排来制定采购计划。市场部定期向采购部发出未来期间的滚动销售
预测,其中包含客户信息、归属项目、需求数量等信息。采购部根据产品的物料
清单确定所需原料皮的数量,并结合仓库存量、车间剩余量、在途存货数量等信
息,计算出需要追加采购的皮料数量。由于皮料的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采购部
根据掌握的市场信息,结合近期皮料价格波动趋势,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双方达
成一致后即签订采购合同,开始安排供货。

    发行人目前采购的皮料主要为海外进口,毛皮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和美国,蓝
皮主要来自巴西。由于海外采购受到船期、出关及到港清关等因素的影响,采购
周期相对较长,因此一般需要提前两到三个月开始安排采购计划,以保证生产活
动得到充足的皮料供应。

    (2)化料采购

    化料采购的计划与皮料采购类似,均由销售预测结合库存、在途量预测得出,
每月集中下单一次。发行人目前采购的化料除部分外资供应商在国内建立仓库负
责运输和清关外。大部分为海外进口,由于海外采购受到船期、出关及到港清关
等因素的影响,采购周期相对较长,因此一般需要提前两到三个月开始安排采购
计划,以保证生产活动得到充足的化料供应。采购过程中,主要采用 CIF 模式,
货物到港后运输和报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公司一般在每年年初与化料供应商进
行价格谈判,签订供货协议

    (3)五金备件采购

    发行人生产活动中使用的五金备件主要包括车间消耗品、劳保用品等。五金
备件由需求部门直接提出需求,物流部门负责统计和提出采购申请,采购部门执
行采购活动。

                                 1-2-40
    发行人对供应商采取定期考核体系,通过原料合格率、交货稳定性、工艺技
术先进程度、售后服务响应能力及价格优惠力度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
通过考核的供应商将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与发行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

    2、生产模式

    汽车内饰真皮的生产工序主要分为前端和后端两部分,前端生产是指毛皮通
过鞣制加工成半成品的过程,其中采用含铬鞣剂进行鞣制生产的为蓝湿皮,采用
不含铬鞣剂进行鞣制生产的为白湿皮;后端生产是指将蓝湿皮/白湿皮通过水场
和涂饰车间处理,制成最终产成品的过程。水场的主要工序为染色和干燥,涂饰
车间则对皮料表层进行处理,使之在柔韧度、耐磨度等方面满足整车厂的要求。
除上述工序外,公司还设有裁片车间,对部分产成品进行裁切处理,专供有裁片
需求的客户使用。

    公司目前的生产模式为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市场部根据全年销售订单预
测情况作出年度销售计划,并进一步细分为月度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
预测结果来制定本部门的年度生产计划,并细分至每月、每周和每日。由于客户
会根据汽车市场销售情况、自身的生产进度等因素对订单数量进行调整,市场部
负责将这些变动反馈至生产部门,并由生产部门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3、销售模式

    发行人的销售活动由市场部负责,指派专门的业务员负责大客户维护、新客
户开发等。市场部业务员每周会收到客户未来 10-12 周的生产计划,并以此对销
售量进行预测和管理。双方就供货量、供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信息沟通一致后,
市场部将订单信息转达至生产部和物流部,供其组织生产活动和物流运输。

    此外,发行人的研发活动也与销售活动保持着紧密联系。在整车厂新车型研
发过程中,研发部门及时提供样品供其检验和测试。在样品外观和材料性能各项
指标通过认可后,由整车厂定点采购,从而协助市场部实现新客户的开发工作。

    (四)行业竞争格局和主要企业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情况


                                 1-2-41
   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为汽车革制造业。汽车革行业竞争格局具有汽车零部件
行业属性。汽车零部件行业特有的逐级配套机制以及高度专业化的行业分工,使
零部件供应商在各自的细分领域和供应环节面临激烈的内部竞争。具体到国内汽
车零部件供应市场,由于我国大部分零部件供应商处于二级或三级供应商行列,
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在产业链条中相对较低,企业数量众多而规模较小,竞争环
境尤为复杂。

    根据中国皮革协会统计的 2017 年至 2019 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汽车革产量数
据,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市场容量及市场份额如下:
                                                              单位:万平方英尺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全国汽车革产量            49,400.00            48,100.00           41,600.00
   公司汽车革产量             3,017.32             3,000.22            3,396.02
     市场占有率                 6.11%                6.24%                  8.16%

    公司是一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先进汽车革研发、
清洁生产和制造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报告期
内,受国内汽车市场景气度不佳的影响,全国规模以上企业汽车革总产量有所下
降。而得益于新配套供应车型项目的逐渐量产,公司汽车革产量稳中有升,市场
占有率呈上升趋势。汽车革市场主要包括整车配套市场和售后市场。公司下游客
户主要集中在整车配套市场领域。整车配套领域对合格供应商的筛选较为严格,
只有研发能力、管理体系、产品质量及质量控制等各项指标均良好的优质企业才
能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发行人拥有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管理体系,同时
掌握皮革鞣制、涂饰、裁切工艺中多项核心技术,并提前布局无铬鞣制、低 VOC
排放等行业前沿生产技术领域,是国内技术领先的汽车内饰真皮制造企业,具备
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管理能力,逐渐开拓了一批优质整车厂客户,并与之建立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公司研发能力、生产水平、管理体系等不断提升与完善,
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公司获得的优质订单也将逐渐增加

   2、主要企业情况

   汽车革与一般的皮革制品差异较大,具备一定的技术难度,行业内主要的供
应商以外资或合资企业为主,如德国柏德、美国杰仕地、美国鹰革、日本美多绿
等,本土供应商主要包括本公司、海宁森德皮革、四川振静股份等公司。主要竞

                                     1-2-42
争者情况如下:

    (1)德国柏德皮革(Bader leather)

    德国柏德皮革成立于 1872 年,最早从事鞋面革业务,后转型为汽车皮革生
产商。柏德皮革(中国)有限公司是德国柏德皮革于 2004 年在中国大连投资设
立的汽车皮革制造工厂,注册资本 1,970 万美元,现有员工 880 人,从事汽车皮
革及汽车真皮内饰部件的生产;粒面剖层牛皮革批发等业务。

    (2)美国杰仕地皮革(GST Autoleather)

    美国杰仕地皮革成立于 1832 年。2000 年进入中国市场,并在中山市、沈阳
市和嘉兴市设立了子公司。其中,中山杰仕地汽车皮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注册资本 170 万美元,现有员工 170 人,主要从事汽车皮革制品、半成品及
其原材料的生产经营业务;杰仕地(沈阳)汽车皮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注册资本 100 万美元,现有员工 109 人,主要从事汽车皮革制品、半成品、
模具、皮革工业专用设备及检测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等业务;杰仕地汽车皮
革(嘉兴)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注册资本 1,350 万美元,现有员工 400 人,
主要从事汽车革后整饰加工,汽车皮革制品、半成品、原材料、模具,皮革工业
专用设备及检测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等业务。

    (3)美国鹰革公司(Eagle Ottawa)

    鹰革沃特华汽车皮革(中国)有限公司是美国鹰革公司(Eagle Ottawa)于
2003 年在华设立的汽车皮革制造厂,注册资本 4,170 万美元,主要从事皮革后整
饰新技术加工等业务。美国鹰革公司具有 150 年的历史,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汽车
皮革生产商,于 2015 年被全球知名汽车座椅生产商美国李尔(Lear)收购。

    (4)Boxmark(博世革斯马克)

    博世革斯马克公司是一家始于 1780 年的生产植鞣和化工鞣制皮革的跨国公
司。公司总部位于欧洲奥地利,在国际皮革生产领域享有良好的信誉和很高的知
名度。2012 年进入中国市场,于浙江嘉兴设立了浙江博世革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600 万欧元,主要从事工业用皮革、皮革制品的设计、加工(皮革鞣
制、染色加工除外)和销售。

                                  1-2-43
    (5)美多绿汽车皮革(广州)有限公司

    美多绿汽车皮革(广州)有限公司是日本美多绿汽车皮革株式会社于 2000
年在中国设立的中外合资公司,主要从事皮革制造、销售,注册资本 9,200 万元。
美多绿占领了中国日系车市场的主要份额。

    (6)海宁森德皮革有限公司

    海宁森德皮革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 20,815.0217 万元,主要从
事汽车坐垫革(限后整理)及革皮制品制造、加工等业务。

    (7)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603477.SH)成立于 2013 年,注册资本 24,000 万
元,主要从事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运用于制造中高档家私、
汽车座椅及内饰和鞋面等。2020 年 7 月,振静股份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100%股权完成过户,主营业务新增畜禽养殖及饲料生
产和销售;8 月 21 日,振静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名称变更为乐山巨星农牧
股份有限公司;9 月 24 日,其证券简称变更为“巨星农牧”。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
备的账面价值、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1.58-20       12,686.52     2,442.16              -   10,244.36      80.75%
  机器设备          10          14,630.85     5,092.71       52.80       9,485.35      64.83%
  运输设备          5            1,114.63       455.80              -      658.83      59.11%
电子及其他设备      5             818.58        360.70              -      457.88      55.94%
   合   计                  -   28,427.32     7,277.16       52.80      20,846.43               -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 8 处房屋所有权,建筑面积
合计 76,060.07 平方米。

                                            1-2-44
      (二)无形资产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 37 项商标、70 项专利、4 宗
土地使用权。其中,宗地面积合计为 234,073.39 平方米。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
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此外,为有效防止及
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君新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庄严、明新资产、
德创管理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代收代
                         -       -           -          -          -          -    54.75   0.15%
           付电费
德创管     污水处
  理         理费
                         -       -           -          -          -          -   109.49   0.30%

           加工费        -       -           -          -          -          -   148.96   0.41%
Hermann     咨询服
 Roland                  -       -    132.82     0.37%       65.83     0.19%       51.51   0.14%
              务
Winkler
        合计             -       -    132.82     0.37%      65.83      0.19%      364.71   1.01%

    注:占比为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经常性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364.71 万元、65.83
万元和 132.82 万元,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01%、0.19%和 0.37%。
2020 年 1-6 月公司无经常性关联采购。
                                          1-2-45
    报告期内关联方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   发行人向德创管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德创管理之间的关联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A. 代收代付电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德创管理存在代收代付电费的情形。主要系由于发行人
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租赁德创管理部分厂房,租赁期间
发生的电费由德创管理统一与供电部门结算后,再由发行人根据其实际耗用量支
付给德创管理。2017 年 10 月后,相关电费由发行人直接与供电部门结算,前述
代收代付电费情形已消除且此后未再发生。

    B. 污水处理费

    2017 年 10 月前,根据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 2010 年出具的《关于浙江
明新旭腾皮业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张牛皮汽车革增资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
查意见的函》,发行人工艺废水均纳入德创管理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再纳入
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发行人就德创管理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向其支付污水
处理费,定价系按照德创管理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2017 年
10 月后,发行人收购德创管理持有的相关污水处理设施,前述关联交易情形已
消除且此后未再发生。

    C. 加工费

    2017 年 10 月前,德创管理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毛皮鞣制及复鞣染色加工服务。
发行人就德创管理提供的服务向其支付加工费,定价系按照德创管理提供前述加
工服务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2017 年 11 月后,德创管理变更相关经营范围并不
再提供前述加工服务,前述关联交易情形已消除且此后未再发生。

    ② Hermann Roland Winkler 向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情况

    Hermann Roland Winkler 系发行人副总经理 Herbert Friedrich Winkler 之父,
其具体介绍如下:

    Hermann Roland Winkler,1938 年出生,美国国籍。1952 年至 1954 年,在

                                    1-2-46
    罗伊特林根制革学校完成学徒期学业,获得德国国家认证学徒证书。1958 年至
    1959 年,任美国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 A.F.Gallun 皮革技术员;1963 年至 1965 年,
    任美国 John J.Riley, Woburn Mass.水厂主管;1966 年至 1978 年,任德国 Bopfingen
    H.Winkler 制革厂工厂经理;1978 年至 1980 年,任美国世腾公司工厂经理;1980
    年至 2007 年,任美国世腾公司副总裁。

         赫尔曼为制革工艺领域的资深专家,在当时世界知名汽车革供应商美国世腾
    公司任职近三十年,并作为技术专家和公司高管代表美国世腾公司参与多个国际
    知名高端车型汽车革项目的开发与生产过程。赫尔曼熟稔国际知名品牌对于汽车
    革产品质量的品控要求和标准。2014 年,发行人奥迪项目启动初期,即聘请赫
    尔曼作为技术顾问,协助发行人调整并优化生产中的管理流程等,便于发行人在
    生产工艺及品控等方面更好地与奥迪品牌标准进行匹配。根据发行人与 Hermann
    Roland Winkler 的约定,在其至发行人现场工作期间,发行人向其支付的顾问费
    为 1500 美元/天。

         经核查,报告期内 Hermann Roland Winkler 为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的具体情
    况如下:
                   工作时长             服务价格         咨询费用              咨询费用             占当期同类
    年度
                   (天)           (美元万元/天)    (美元万元)          (人民币万元)         交易的比例
  2017 年度           50                 0.15                  7.50                 51.51            17.50%
  2018 年度           69                 0.15              10.35                    65.83            17.69%
  2019 年度          128                 0.15              19.20                 132.82              38.66%
2020 年 1-6 月        -                    -                    -                     -                   -


           (2)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交
                              金额     交易的   金额   交易的         金额   交易的         金额
                                                                                                    易的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德创管理       房屋租赁       -         -       -        -           -        -           40.73    38.54%

         发行人与德创管理的租赁价格系参考同区域类似工业用地及厂房租赁价格


                                                  1-2-47
后,并结合具体位置、房屋装修、配套条件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且与德创
管理向非关联第三方上海宋乔实业有限公司出租的与发行人相邻厂房的租金标
准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经与租赁厂房所在地周边可比厂房的对外租赁价
格相比,上述关联租赁的价格与相近位置租赁厂房的租赁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租赁价格公允。故上述关联租赁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
的情形。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10 月受让德创管理相关土地、房产,关联租赁情形
已消除且此后未再发生。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06.85         844.75        739.55        713.00
          报酬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产生有其合理的业务背景,符合发行
人正常的商业利益诉求,且关联采购在营业成本中的占比较低,不存在影响发行
人的独立性、资产完整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收购资产

    ①商标转让

    2015 年 12 月 30 日,旭腾有限与明新皮业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约定将明
新皮业持有的 25 件商标无偿转让给旭腾有限。2017 年 1 月 27 日,发行人取得
注册号为 6912114、3086273、6912113、5602484、5602721、5602720、5602719、
5602707、5602705 的 9 件商标的《商标转让证明》。2017 年 3 月 27 日,发行人
取得注册号为 5602473、5602474、5602475、5602476、5602477、5602483、5602485、
5602486、5602487、5602702、5602703、5602704、5602706、5602718、5602722、
5602723 的 16 件商标的《商标转让证明》。

    由于上述商标转让均为无偿且发行人为受益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


                                        1-2-48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德创管理名下资产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与德创管理签订《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德创管理名下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
明新路 188 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污水处理设施等资产,购买
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6,853.22 万元。其中,发行股份 950 万股,由德创管理以
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作价
6,466.55 万元认购;支付 386.67 万元现金购买德创管理排污权、机器设备等皮革
业务相关资产。该次资产收购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
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德创管理、庄氏网络、庄君新、庄严、余海洁为发
行人(及其前身旭腾有限)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报告期末是
      担保方      担保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
号                                                                               否履行完毕
  庄君新、余                 最高余额 5,600 万元的主债权
1                                                           2018.1.16-2021.1.9       否
    海洁          中国工商   本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庄氏网络 银行股份          最高余额 3,268 万元的主债权
2   (注 1)                                               2015.9.25-2018.9.24       是
                  有限公司   本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注 ) 嘉兴分行   最高余额 390 万元的主债权
3 余海洁 2                                              2013.11.20-2016.11.19        是
                             本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德创管理                最高限额 7,050 万元的主合同
4      (注 3)                                             2016.8.2-2021.8.2        是
                                   项下全部债务
     庄君新、庄              最高限额 13,000 万元的主合
5                                                          2016.6.21-2021.6.21       否
         严                        同项下全部债务
           中国建设
                    不超过 5,880 万元的本金余
           银行股份
                    额;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
           有限公司
                    金、明新旭腾应向债权人支付
6 德创管理 嘉兴分行                                        2016.3.11-2019.3.11       是
                    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
                    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
7 庄君新、庄                 不超过 12,230 万元的本金余    2016.3.11-2019.3.11       是


                                             1-2-49
        严             额;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
                       金、明新旭腾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
                       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
                       最高限额 12,000 万元的主合
8     庄君新                                         2019.5.21-2020.5.20   否
                             同项下全部债务
                       不超过 5,800 万元的最高本金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庄君新、余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9                                                     2017.8.8-2020.8.8    是
       海洁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不超过 5,800 万元的最高本金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10     庄严                                           2017.8.8-2020.8.8    是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不超过 3,718 万元的最高本金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德创管理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11   (注 4)                                         2016.7.2-2019.7.1    是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中国银行 旭腾违约而给抵押人造成的
              股份有限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公司嘉兴 不超过 3,718 万元的最高本金
                分行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德创管理
12   (注 5)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2016.7.12-2019.7.12   是
                       旭腾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
                       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等
                       不超过 4,200 万元的最高本金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庄君新、余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13                                                   2016.7.12-2018.7.12   是
       海洁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不超过 4,200 万元的最高本金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14 德创管理                                          2016.7.12-2018.7.12   是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1-2-50
                              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最高本金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庄君新、余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15                                                                 2019.3.11-2021.3.3              是
       海洁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最高本金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庄君新、余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16                                                             2020.4.29-2021.4.30                 否
       海洁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不超过 5,000 万元的债权本金
   庄君新、余
17            中国民生 余额;以及由此产生的约定担              2017.11.8-2018.11.8                 是
     海洁
              银行股份 保范围内所有的应付款项
              有限公司 不超过 5,000 万元的债权本金
   庄君新、余
18            嘉兴分行 余额;以及由此产生的约定担              2019.1.31-2020.1.31                 是
     海洁
                         保范围内所有的应付款项
      注 1:抵押物为嘉南土国用(2007)第 1002351 号土地使用权及嘉房权证南湖区字第
00378258 号房屋所有权。
      注 2:抵押物为嘉土国用(2006)第 230300 号土地使用权及嘉房权证禾字第 00150756
号房屋所有权。
      注 3:抵押物为嘉南土国用(2015)第 1043974 号土地使用权及嘉房权证南湖字第
00131088、00131089、00131090、00131092、00131093、00131094、00247312、00247313
号房屋所有权。
      注 4:抵押物为嘉南土国用(2012)第 1029149 号土地使用权及嘉房权证南湖区字第
00402264、00402265、00543539 号房屋所有权。
      注 5:抵押物为嘉南土国用(2012)第 1029149 号土地使用权及嘉房权证南湖区字第
00402264、00402265、00543539 号房屋所有权。


       (3)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董事余海洁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占用金额余额     使用时间   收取资金占用费         支付资金占用费
  发生期间                                                                                     用途
                   (万元)         (天)       (万元)               (万元)
2017 年 1 月             599.54          31                 2.58                      -
2017 年 2 月             931.21          28                 3.62                      -   出借给关联方庄
2017 年 3 月           1,181.11          31                 5.08                      -   氏网络以偿还银
2017 年 4 月           1,350.19          30                 5.63                      -   行贷款
2017 年 5 月           1,481.34          31                 6.38                      -



                                              1-2-51
2017 年 6 月        1,481.34   30             6.17          -
2017 年 7 月        1,481.34   31             6.38          -
2017 年 8 月        1,481.34   31             6.38          -
2017 年 9 月        1,481.34   30             6.17          -
2017 年 10 月       1,481.34   31             6.38          -
2017 年 11 月       1,481.34   30             6.17          -
2017 年 12 月       1,005.78   31             4.34          -
                合计-                        65.28          -


      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
决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6-2018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 2016 年至
2018 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包括上述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发行人独立董事认真审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于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与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我们认为该等资金往来未给公司
的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实质性损害,
《公司章程》中已就关于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资产事宜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在未来切实杜绝关联方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资产的情形。”发行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均严
格履行了《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关联方拆借资金均用于日常经营周转,不涉及从事对外借贷融
资业务的情形,相关资金拆借已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清理完毕并支付了合理的
利息,此后发行人未再与关联方发生资金拆借行为,未发生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
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

      为进一步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保
护发行人、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
的长效机制,发行人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在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原则、资金往来支付程序、资金往来的监督等方面予以明确规
定。发行人将严格贯彻执行该办法,杜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在与关联
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
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
务资助。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将不会以借款、

                                    1-2-52
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发行人资金。上述制度的建立及
相关承诺的履行将有助于杜绝发行人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款项。同时,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已出具了《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问题的承诺函》,承诺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安全。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受到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鉴于发
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已清理完毕,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不存在
被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或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相关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并经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确认;各方之间就资金拆借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损害
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因上述资金拆借事项受到任何
行政处罚,亦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发行人已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建立
了防范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的长效机制。因此,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
借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往来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会计科目          关联方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余海洁                -               -             -           0.88
                   刘贤军                -               -             -           0.40
                   胥兴春                -               -             -           1.28
其他应付款         袁春怡                -               -             -           0.08
                   曹逸群                -               -             -           1.28
                   卜凤燕                -               -             -           0.56
               德创管理                  -               -             -                 -
 应付账款      德创管理                  -               -                      323.33
            合计                         -               -             -        327.81

    3、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发行上市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报


                                             1-2-53
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交易的价格公允,公司已建立了
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批准程序合法。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直接持    与公
                                                                     有公司    司的
                  性   年   任期起止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股份数    其他
                  别   龄     日期
                                                                     量(万    利益
                                                                       股)    关系
                                         1990 年 8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浙江平阳氮肥厂技
                                         术员、工程师;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浙江
                                         平阳明新制革厂法定代表
                            2019.02.28   人、厂长;1999 年 2 月至
         董事
                                至       2007 年 8 月,任温州市明
庄君新   长、总   男   50                                              4,200    无
                            2022.02.27   新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理
                                         兼总经理;2003 年 10 月
                                         至今,历任德创管理执行
                                         董事、董事长;2005 年 12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及前
                                         身执行董事兼经理、董事
                                         长兼总经理。
                                         1990 年 9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温州市土畜产对外
                                         贸易有限公司业务部经
                            2019.02.28
                                         理;2011 年 6 月至 2016
                                至
余海洁   董事     女   49                年 8 月,任德创管理副总       -        无
                            2022.02.27
                                         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明新资产行政
                                         人员;2016 年 3 月至今,
                                         任发行人董事。
                                         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四川大学皮革工程
                                         系讲师;1999 年 4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拜耳无锡
                                         皮革化工有限公司高级技
                            2019.02.28
         董事、                          术代表;2003 年 9 月至
                                至
刘贤军   副总   男     50                2004 年 8 月,任德瑞中国      -        无
                            2022.02.27
         经理                            皮革化工有限公司技术经
                                         理;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 Loris H
                                         Hassall Co., Ltd 澳大利亚
                                         原皮公司销售代表;2005
                                         年 12 月至 2009 年 3 月,

                                       1-2-54
                                       任鹰革沃特华中国汽车皮
                                       革有限公司技术经理;
                                       2009 年 5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四川达威皮革科技
                                       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0
                                       年 1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
                                       及前身董事、技术总监、
                                       副总经理。
                                       1997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历任中国核工业第二
                                       三建设公司秦山核电分公
                                       司出纳、成本会计、财务
                                       部副科长、财务结算中心
                                       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浙江景兴纸业
         董事、           2019.02.28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
         财务                 至       理;2003 年 10 月至 2005
胥兴春          女   46                                            -   无
         总监、           2022.02.27   年 12 月,任浙江卡森实业
         董秘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
                                       理;2006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德创管理财务
                                       总监、副总经理、董事长
                                       助理;2016 年 4 月至今,
                                       历任发行人及前身证券事
                                       务办公室主任、董事、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986 年 7 月至今,历任复
                                       旦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
                                       师、副教授、教授、系主
                                       任,目前兼任复旦大学产
                                       业经济系主任、复旦大学
                                       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复
                                       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
                                       动站站长、复旦大学国家
                                       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科带
                                       头人、上海市产业结构调
                          2019.02.28   整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首席
         独立                 至       专家、上海市政府决策咨
芮明杰          男   65                                            -   无
         董事             2022.02.27   询研究基金芮明杰工作室
                                       领军专家、中国工业经济
                                       学会常务副理事长;2001
                                       年 1 月至今,任福建中海
                                       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2001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上海市糖业烟
                                       酒(集团)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06 年 4 月至今,
                                       任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临港控股


                                   1-2-55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大中华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独
                                        立董事。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历任广东天伦律师事
                                        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助理、
                                        律师;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上海申浩律师
                                        事务所律师;2007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上
                                        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
                           2019.02.28   师、合伙人;2012 年 12
          独立                 至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上海
向   磊          男   40                                            -   无
          董事             2022.02.27   市华尊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2015 年 7 至 2016
                                        年 4 月,任上海鼎创律师
                                        事务所律师;2016 年 5 月
                                        至 2017 年 2 月,任上海华
                                        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
                                        人;2017 年 3 月至今,任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
                                        师、合伙人;2016 年 3 月
                                        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1991 年 8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中外合资加西贝拉
                                        压缩机有限公司审计、会
                                        计;1998 年 4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中宝科控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兼
                                        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
                                        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嘉兴市交通投资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 年
                           2019.02.28   10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
          独立                 至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
彭朝晖           女   49                                            -   无
          董事             2022.02.27   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9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前海红船资本
                                        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嘉兴汉阳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浙江丰富城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


                                    1-2-56
                                        年 2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
                                        立董事。
                                        198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
                           2019.02.28   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2
          监事
                               至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
曹逸群    会主   女   57                                             -   无
                           2022.02.27   德创管理办公室主任;
          席
                                        2016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
                                        人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主
                                        任。
                                        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浙江中宝实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秘
                           2019.02.28   书;2007 年 3 月至 2010
          职工
                               至       年 12 月,任德创管理执行
袁春怡    代表   女   37                                             -   无
                           2022.02.27   董事办公室秘书;2011 年
          监事
                                        1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及
                                        前身人力资源部经理、总
                                        经理办公室助理、职工代
                                        表监事。
                                        2002 年 4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嘉兴和泰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销售组长、人事
                                        专员;2008 年 7 月至 2008
                           2019.02.28
                                        年 8 月,任浙江华祥纺织
                               至
卜凤燕    监事   女   37                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08       -   无
                           2022.02.27
                                        年 9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
                                        及前身人事主管、市场部
                                        主管、物流部经理、生产
                                        部经理、市场部项目经理、
                                        总经理助理、监事。
                                        1996 年 9 月至 2002 年 11
                                        月,历任鹰革沃特华公司
                                        库存经理、物料经理、运
                                        营经理、业务经理;2002
                                        年 11 月至 2007 年 9 月,
                                        历任 Eagle Ottawa China
                                        Co., Ltd(鹰革沃特华汽车
                                        皮革(中国)有限公司)
                           2019.02.28
 Jason                                  副总裁、区域经理、总经
          副总                 至
 Chon            男   48                理;2007 年 9 月至 2010      -   无
          经理             2022.02.27
Jong Ho                                 年 11 月,历任 Eagle
                                        Ottawa Korea Co., Ltd(鹰
                                        革沃特华(韩国)有限公
                                        司)销售副总裁兼总经理
                                        销售副总裁,总经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1 月,
                                        任 Eagle Ottawa Co., Ltd
                                        (鹰革沃特华公司)全球
                                        创新和营销总监;2012 年


                                    1-2-57
                                             3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
                                             PharmD Co.,Ltd 首席执行
                                             官;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德创管理副总
                                             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
                                             任辽宁富新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及
                                             其前身副经理、副总经理。
                                             1989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世腾汽车皮业(欧
                                             洲)有限公司厂长;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
                                             世腾汽车皮业(南非)有
                                             限公司运营主管;1999 年
                                             4 月至 2007 年 9 月,历任
                               2019.02.28    世腾汽车皮业(欧洲)有
 Herbert    副总                             限公司运营总监、总经理;
                                   至
Friedrich           男    56                                               -            无
            经理               2022.02.27    2007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0
Winkler
                                             月,任世腾汽车皮业(中
                                             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宏兴汽车皮革(福
                                             建)发展有限公司顾问;
                                             2011 年 7 月至今,历任发
                                             行人及前身运营总监、副
                                             总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9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
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1          庄君新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97.07
   2          余海洁                           董事                            27.58
   3          刘贤军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55.55
   4          胥兴春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4.31
   5          芮明杰                         独立董事                           3.60
   6           向磊                          独立董事                           3.60
   7          彭朝晖                         独立董事                           3.60
   8          曹逸群                        监事会主席                         15.56
   9          卜凤燕                           监事                            20.73
   10         袁春怡                    职工代表监事                           18.29
   11        Jason Jong                      副总经理                          411.03

                                        1-2-58
                       Ho Chon
                        Herbert
            12         Friedrich                    副总经理                           143.83
                       Winkler

              除上述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不存在从发行人及
       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或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与
序号       姓名     在发行人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本公司关系
                                   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发行人股东
                             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发行人股东、实际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限合伙)                                    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股东、实际
       庄君新                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1       1    董事长、总经理                                             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嘉兴宋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企业
                                   嘉兴市温州商会置业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朝阳川州城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                 无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600848.SH)
                                   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6.HK)
 2     芮明杰         独立董事                                                                无
                                   福建中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
                                                                         董事
                                   司
                                   上海星地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
                                                                         监事
                                   司
                                   嘉兴汉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3     彭朝晖         独立董事     前海红船资本控股(深圳)有限                               无
                                                                       执行董事
                                   公司
 4         向磊       独立董事     北京汇乐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无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庄君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庄君新通
       过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司 45.38%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1
         庄君新、余海洁在报告期内曾任职的明孟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已注销,该公司注销前庄君新担任
       执行董事,余海洁担任监事

                                                  1-2-59
                33.73%的股权,通过德创管理控制公司 7.63%的股权,通过旭腾投资控制公司
                4.02%的股权。

                      庄君新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已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浙江省皮革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0 年 8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浙江平阳氮肥厂技术
                员、工程师。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浙江平阳明新制革厂法定代表人、
                厂长。1999 年 2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温州市明新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03 年 10 月至今,任德创管理执行董事。200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历
                任旭腾有限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明孟
                国际执行董事。2015 年 3 月至今,任欧创中心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辽
                宁富新执行董事。2016 年 2 月至今,历任明新资产执行董事、董事长。2018 年
                2 月至今,任朝阳川州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8 月至今,任宋元管理执行
                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辽宁孟诺卡执行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孟
                诺卡执行董事、江苏孟诺卡执行董事。报告期内,庄君新为发行人及其前身的第
                一大股东,报告期内一直担任发行人及前身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经
                理)及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九、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3,592,623.74           33,690,010.99         22,808,632.32          23,473,898.8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50,739,765.62          82,698,441.14
应收账款                          212,445,841.87          202,074,402.32        133,404,813.16         132,379,392.37
应收款项融资                       70,573,553.19          125,729,087.61                     -                         -
预付款项                             5,111,624.82           3,247,961.42          1,697,161.01              1,491,285.46


                                                       1-2-60
其他应收款                  1,813,290.23        1,719,292.35        2,662,991.16     1,338,712.76
存货                      253,907,799.64      201,276,598.35      195,635,343.16   210,440,529.31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1,853,948.80        1,977,602.16        7,535,071.44     3,832,719.16
流动资产合计              639,298,682.29      569,714,955.20      414,483,777.87   455,654,979.0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208,464,287.01      211,501,630.14      169,609,689.52   141,121,915.64
在建工程                  101,466,910.74       52,847,431.54       27,111,075.75    19,615,356.09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84,012,112.08       85,626,449.16       88,571,987.27    91,715,169.95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368,866.79             456,668.73                -        83,487.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250,332.31       13,354,251.22        5,708,254.01     3,615,143.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61,876.30        9,902,914.04                   -     5,400,217.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5,124,385.23      373,689,344.83      291,001,006.55   261,551,290.28
资产总计                 1,054,423,067.52     943,404,300.03      705,484,784.42   717,206,269.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4,691,089.30       79,459,274.52      108,943,724.56   155,158,403.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768,767.13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30,402,492.51       19,695,348.39       18,497,443.78    13,850,696.64
应付账款                  135,540,480.69       86,505,246.74       61,499,667.34   119,587,092.67
预收款项                      570,949.56             344,365.33      483,848.04       816,000.73
应付职工薪酬               11,259,091.48        9,643,485.94        6,407,328.98     7,704,886.39
应交税费                   14,794,834.44       21,630,181.42       22,596,221.33    11,572,666.72
其他应付款                    246,666.36              21,312.71      522,016.05       738,212.37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27,505,604.34      217,299,215.05      218,950,250.08   310,196,725.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1-2-61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784,883.00             2,015,362.00              755,036.00                       -
预计负债                         54,224,500.72          54,486,874.84              11,852,295.00                      -
递延收益                         59,595,788.11          56,015,359.75              39,608,811.81         43,456,079.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6,605,171.83            112,517,596.59              52,216,142.81         43,456,079.65
负债合计                     344,110,776.17            329,816,811.64          271,166,392.89           353,652,805.4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4,500,000.00            124,500,000.00          124,500,000.00           124,5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82,113,179.21          82,113,179.21              82,113,179.21         82,113,179.21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12,785.83                -35,949.18              11,879.87               6,379.82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30,262,160.92          30,262,160.92              18,259,592.11         12,957,390.89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473,549,737.05            376,748,097.44          209,433,740.34           143,976,513.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10,312,291.35            613,587,488.39          434,318,391.53           363,553,463.89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0,312,291.35            613,587,488.39          434,318,391.53           363,553,463.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54,423,067.52           943,404,300.03          705,484,784.42           717,206,269.3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44,853,301.46         658,132,443.89      570,363,927.69    551,146,443.74
其中:营业收入                             344,853,301.46         658,132,443.89      570,363,927.69    551,146,443.74
二、营业总成本                             225,978,810.33         459,090,356.92      451,396,823.40    442,046,763.41
其中:营业成本                             177,442,582.31         360,322,084.29      354,090,911.16    359,841,740.41
税金及附加                                   3,409,913.43           6,983,252.58         6,563,562.09      6,465,265.38
销售费用                                     4,988,333.71          10,720,200.69       10,256,307.61      11,023,103.70
管理费用                                    18,934,513.08          33,311,094.57       26,723,455.56      25,866,997.19
研发费用                                    20,161,368.47          41,773,758.05       41,174,831.80      32,624,915.85
财务费用                                     1,042,099.33           5,979,966.74       10,272,166.92       3,849,668.98
其中:利息费用                               1,070,134.19           3,741,044.29         7,438,888.17      7,472,946.15
利息收入                                         451,460.67           153,759.91          162,090.62        820,008.23
加:其他收益                                 3,809,372.63          15,499,111.59         4,590,709.52      4,504,581.81


                                                     1-2-6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848.86        -97,993.37      -908,344.51    -2,265,430.7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768,767.13       -768,767.1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56,263.29    -3,599,724.8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425,761.59    -2,097,694.73    -2,315,588.26    -2,375,071.9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8,898.12      -410,146.04      -913,442.53      -326,201.56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2,076,789.62   208,335,639.61   122,504,793.90   110,243,862.67
加:营业外收入                                  1,500.00        23,311.65        19,146.56        26,850.14
减:营业外支出                               534,963.33       910,350.89       465,058.96       160,605.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1,543,326.29   207,448,600.37   122,058,881.50   110,110,107.29
减:所得税费用                             14,741,686.68    28,131,674.46    13,949,453.91    14,667,734.3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6,801,639.61   179,316,925.91   108,109,427.59    95,442,372.9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6,801,639.61   179,316,925.91   108,109,427.59    95,442,372.9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96,801,639.61   179,316,925.91   108,109,427.59    95,442,372.90
“-”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6,836.65       -47,829.05         5,500.05        46,530.8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76,836.65       -47,829.05         5,500.05        46,530.88
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6,836.65       -47,829.05         5,500.05        46,530.88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6,836.65       -47,829.05         5,500.05        46,530.88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6,724,802.96   179,269,096.86   108,114,927.64    95,488,903.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6,724,802.96   179,269,096.86   108,114,927.64    95,488,903.7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8             1.44             0.87             0.8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8             1.44             0.87             0.82

                   3、合并现金流量表

                                                  1-2-63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6,656,833.22     636,896,354.44   700,399,663.51    558,628,107.6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3,608.02       2,792,893.53     1,733,424.55         55,835.0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77,697.36      33,398,181.05    18,226,015.79      3,708,412.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6,158,138.60     673,087,429.02   720,359,103.85    562,392,355.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4,985,128.94     350,553,426.24   433,044,356.12    421,921,282.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738,321.05      60,084,727.43    57,214,316.05     46,974,815.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424,583.74      85,996,986.91    52,592,800.68     54,788,531.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00,407.88      31,118,536.01    24,164,148.35     21,540,846.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5,648,441.61     527,753,676.59   567,015,621.20    545,225,474.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509,696.99     145,333,752.43   153,343,482.65     17,166,881.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38,471.02        821,212.00         81,890.00         93,143.38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                 -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83,432.34      13,621,124.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8,471.02        821,212.00       665,322.34      13,714,268.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42,928,199.03      97,483,619.33    44,529,309.47     34,589,276.27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        450,000.00       908,344.51       4,964,049.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28,199.03      97,933,619.33    45,437,653.98     39,553,326.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89,728.01     -97,112,407.33   -44,772,331.64    -25,839,057.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                 -
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7,273,006.74     196,606,190.31   369,679,757.13    293,552,822.3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273,006.74     196,606,190.31   369,679,757.13    293,552,822.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1,720,405.07     227,308,514.01   417,228,613.50    322,082,478.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44,669.28       3,529,501.72    43,836,207.07      5,621,672.8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                 -
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2,000.00       3,218,000.00                -      1,355,810.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3,537,074.35     234,056,015.73   461,064,820.57    329,059,962.35


                                                 1-2-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264,067.61             -37,449,825.42    -91,385,063.44        -35,507,139.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0,207.11              -547,758.36        -482,687.45        1,668,028.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935,694.26              10,223,761.32     16,703,400.12        -42,511,288.2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997,058.36              21,773,297.04       5,069,896.92       47,581,185.1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932,752.62              31,997,058.36     21,773,297.04         5,069,896.92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20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合
                                                         其他综合收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计
                                                             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35,949.18      30,262,160.92   376,748,097.44           -   613,587,488.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35,949.18      30,262,160.92   376,748,097.44           -   613,587,488.3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76,836.65                       96,801,639.61                96,724,802.96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6,836.65                       96,801,639.61                96,724,802.96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1-2-6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12,785.83    30,262,160.92   473,549,737.05        -     710,312,291.35


                                                                                                         单位:元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合
                                                         其他综合收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计
                                                             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1,879.87    18,259,592.11   209,433,740.34        -     434,318,391.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1,879.87    18,259,592.11   209,433,740.34        -     434,318,391.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47,829.05    12,002,568.81   167,314,357.10              179,269,096.86
列)




                                                             1-2-66
(一)综合收益总额                                       -47,829.05                 -   179,316,925.91              179,269,096.86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2,002,568.81   -12,002,568.81                           -

1.提取盈余公积                                                         12,002,568.81   -12,002,568.81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35,949.18     30,262,160.92   376,748,097.44        -     613,587,488.39




                                                                                                         单位:元

                                                                      2018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合



                                                            1-2-67
                                                                                                       东权益        计
                                                         其他综合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收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6,379.82    12,957,390.89   143,976,513.97        -   363,553,463.8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6,379.82    12,957,390.89   143,976,513.97        -   363,553,463.8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5,500.05     5,302,201.22    65,457,226.37        -    70,764,927.64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5,500.05                    108,109,427.59        -   108,114,927.64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5,302,201.22   -42,652,201.22            -37,35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5,302,201.22    -5,302,201.22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37,350,000.00            -37,350,000.00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1-2-68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1,879.87     18,259,592.11   209,433,740.34        -       434,318,391.53




                                                                                                          单位:元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合
                                                       其他综合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计
                                                         收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5,000,000.00   26,947,679.21   -40,151.06     5,045,796.94    56,445,735.02            -   203,399,060.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5,000,000.00   26,947,679.21   -40,151.06     5,045,796.94    56,445,735.02            -   203,399,060.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9,500,000.00   55,165,500.00   46,530.88      7,911,593.95    87,530,778.95            -   160,154,403.78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46,530.88                      95,442,372.90                 95,488,903.78

(二)所有者投入和
                        9,500,000.00   55,165,500.00                                                                64,665,500.00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9,500,000.00   55,165,500.00                                                                64,665,5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2-69
(三)利润分配                                                         7,911,593.95        -7,911,593.95

1.提取盈余公积                                                        7,911,593.95        -7,911,593.9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6,379.82    12,957,390.89       143,976,513.97           -    363,553,463.89



                   (二)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24.89             -110.29               -95.10           -32.62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379.91            1,549.78               458.93           448.51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2.38                       -                    -           65.28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2-7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                -                   -         -13.96         -303.42
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53.35              -19.43         -40.83          -10.35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1.03               0.13            0.14            1.94
的损益项目
          小计                     305.09            1,420.19        309.18           169.34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
                                    51.28             215.54           49.01           27.21
减少以“-”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
                                   253.81            1,204.65        260.16           142.13
性损益净额


     (三)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81          2.62          1.89          1.47
速动比率(倍)                                1.69          1.70          1.00          0.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1.58%           33.23%        36.71%        45.90%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63%           34.96%        38.44%        49.3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
                                            0.14%          0.25%        0.51%         0.85%
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2020 年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58          3.73          4.08          4.07
存货周转率(次/年)                           0.76          1.79          1.72          1.9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643.25        23,457.90     14,845.24     13,067.9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18.15         62.70         19.96         17.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21
                                                            1.17          1.23          0.14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9          0.08          0.13         -0.34

    公司按《公开发行证券信息披露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及
披露》计算的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2-71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资产收益率
                                                                   (元/股)             (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4.62%             0.78                  0.78
                       股东的净利润
    2020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4.24%             0.76                  0.76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34.22%             1.44                  1.44
                       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31.92%             1.34                  1.34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6.08%             0.87                  0.87
                       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5.45%             0.85                  0.85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36.44%             0.82                  0.82
                       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35.90%             0.81                  0.81
                       股股东的净利润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63,929.87   60.63%    56,971.50   60.39%    41,448.38    58.75%     45,565.50    63.5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512.44   39.37%    37,368.93   39.61%    29,100.10    41.25%     26,155.13    36.47%
流动负债合计        22,750.56   66.11%    21,729.92   65.88%    21,895.03    80.74%     31,019.67    87.7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660.52   33.89%    11,251.76    34.11%    5,221.61    19.26%      4,345.61    12.29%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状况良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资产和负债
    总额相应增加,资产结构合理。公司注重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通过科学的运营管
    理,合理控制资产规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稳健,各项偿债能力指标保持在
    正常水平,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1-2-72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2,330.02       93.75%     62,672.89      95.23%     54,296.17       95.20%      52,424.90        95.12%
其他业务收入         2,155.31      6.25%      3,140.35       4.77%       2,740.22       4.80%       2,689.74        4.88%
  合    计        34,485.33      100.00%     65,813.24    100.00%      57,036.39      100.00%      55,114.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14.64万元、57,036.39万元、65,813.24万元
       和34,485.3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5.12%、95.20%、95.23%和
       93.75%,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副产品及边角废料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整皮产品      28,159.38        87.10%    54,093.06      86.31%     48,184.89        88.74%     47,621.76      90.84%
 裁片产品       4,170.65        12.90%     8,579.83      13.69%      6,111.28        11.26%      4,803.14      9.16%
  合    计     32,330.02     100.00%      62,672.89   100.00%       54,296.17       100.00%     52,424.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规模逐年攀升,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稳定增长,2017
       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424.90万元、
       54,296.17万元、62,672.89万元和32,330.02万元。其中,整皮产品销售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各年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80%以上。

             (1)整皮产品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皮产品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28,159.38            54,093.06          48,184.89         47,621.76
       销售数量(万平方英尺)                1,473.16             2,911.20           2,670.42            2,706.25
        单价(元/平方英尺)                     19.11               18.58               18.04               17.60

             报告期内,公司整皮产品的销售规模稳中有升,分别实现销售收入47,621.76
       万元、48,184.89万元、54,093.06万元和28,159.38万元。

             2018年,受汽车行业景气度下滑的影响,销售数量相对2017年下滑1.32%。


                                                        1-2-73
但由于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上升2.54%,使得整皮产品销售金额相对2017年增长
1.18%。公司于当年实现向奥迪Q3、Q5L等车系批量供货,该系产品单价较高,
对当年整皮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起到了提升作用。

    2019年度,供应至奥迪Q3、Q5L等新车型的产品销售数量有所增长且占主营
业务销售之比有所上升,整皮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上升2.98%,全年销售数量相比
2018年增长9.02%,使得整皮产品全年销售金额相比2018年增长12.26%。

    2020年上半年,配套奥迪Q5L车型的整皮产品收入占整皮产品总收入的比例
由22.40%提升至39.83%,该类产品定价较高,对整皮产品平均销售单价的提升
起到了积极作用。

    (2)裁片产品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裁片产品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4,170.65             8,579.83      6,111.28      4,803.14
销售数量(万平方英尺)          186.48              414.81         341.59        271.19
 单价(元/平方英尺)             22.37               20.68          17.89         17.71

    报告期内,公司裁片产品销售规模增长较为明显,分别实现销售收入4,803.14
万元、6,111.28万元、8,579.83万元和4,170.65万元。

    2018年,裁片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与2017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销售数量增长
25.96%,使得当年销售金额较上年增长27.24%。2018年,裁片产品销售数量的
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于当年实现向速腾车型供应裁片量产,该项目当年实现收入
2,058.73万元。

    2019年度,裁片销售单价相比2018年上涨15.60%,销售数量上涨21.43%,
主要是由于在速腾车型裁片销售保持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供应至探岳、奥迪Q5L、
Q3等新车型的裁片销售有所上升,使得裁片产品全年销售金额相比2018年增长
40.39%。

    2020年1-6月,配套前述高端车型产品的裁片销售收入占裁片产品总收入的
比例进一步提升,对裁片产品平均销售单价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变动幅度如下:

                                          1-2-74
                                                                          单位: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类别
           销售价格        波动   销售价格       波动      销售价格       波动        销售价格

整皮产品          19.11   2.88%       18.58      2.99%         18.04      2.50%           17.60

裁片产品          22.37   8.15%       20.68    15.60%          17.89      1.02%           17.71


    由于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不属于市场大宗通用性产品,因此没有
公开的市场价格可循。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单价整体均呈现上
升趋势,主要是由于配套项目结构变化引起。

    一般而言,合资车型的零部件定价较高,且产品售价较为稳定。2017年,公
司主要配套项目以速腾、宝来、高尔夫等中端合资车型及吉利帝豪、长城哈佛和
广汽传祺等自主热销品牌为主。2018年以来,自主车厂受到国内汽车市场景气度
下滑的影响,销量和售价逐渐降低,而公司配套的一汽大众探歌、探岳等中端车
型和奥迪Q3、Q5L等高端车型开始量产,且销售比例逐渐提高,对公司主要产品
销售价格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50.97        14,533.38      15,334.35       1,716.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8.97       -9,711.24      -4,477.23      -2,583.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26.41       -3,744.98      -9,138.51      -3,550.7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2.02        -54.78          -48.27       166.80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93.57         1,022.38       1,670.34      -4,251.1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随着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均呈现一定程度的增长;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呈净流出状态,
主要是由于公司正处于成长期,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生产性长期资产
支付的资金逐年增加,与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趋势相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3,550.71万元、-9,138.51万元、-3,744.98万元和-4,626.41万元。筹资
活动现金流量主要为取得和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吸收投资及分配股利产生的现金
流量。

                                        1-2-75
十、股利分配

     (一)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
顺序分配:(一)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二)按 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时,可以不再提取;(三)提取
任意公积金;(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以将公积
金转增为股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
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根据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总
股本 12,4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计分配
现金红利 3,735 万元(含税)。

    除上述股利分配外,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其他股利分配。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草案)》以及《关于制订<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2-76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
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
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增长快速,
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3、利润分配方案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
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
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
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4、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利润分配。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
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1-2-77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
方案。

       5、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
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
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2-78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
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同意。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的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并得以实施,公司本次股票
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
份比例共同享有。


十一、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下设辽宁富新、欧创中心、浙江孟诺卡、辽宁
孟诺卡四家全资一级子公司,江苏孟诺卡一家全资二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905570928695E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滨江街 1 号
    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4,500 万元



                                     1-2-79
    实收资本      4,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8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4 月 8 日至 2031 年 4 月 7 日
                  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洁生产;皮革、汽车内饰件的新技术加工、制造、
                  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从事毛皮、皮革的批发零售,皮革制品、皮
    经营范围      革化学助剂(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机械的批发零售及代理其进出
                  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和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毛皮加工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明新旭腾                       4,500.00        100.00%
                            合   计                       4,500.00       1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辽宁富新总资产 30,852.77 万元,净资产 19,773.58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 6,394.20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辽宁富新总
资产 39,658.09 万元,净资产 23,206.46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 3,432.89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二)Mingxin Leather Innovation GmbH(欧创中心)
    公司名称      Mingxin Leather Innovation GmbH

   工商登记号     218143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Kuhnbergstr. 16, 73037 Gppingen OT Voralb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80 万欧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23 日
                  提供对汽车内部配置的皮革加工和汽车零部件的设计服务,技术发展
                  和技术转让,以及在以上经营目的下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皮革产
    经营范围
                  品,汽车零件,机械和电子配件,化学产品和原材料(除了危险的化
                  学品)以及汽车清洁产品的进出口和贸易。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欧元)   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明新旭腾                          80.00        100.00%
                            合   计                          80.00        100.00%

    欧创中心是明新旭腾在德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联络公司海外业
务、企业国际化宣传和推广。欧创中心毗邻德国大众的主要生产基地,通过同步

                                       1-2-80
参与整车厂的总部研发活动来建立直接合作关系,进而扩展公司在海外市场影响
力。截至 2019 年末,欧创中心总资产 664.46 万元,净资产-301.07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314.77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欧创中心总资产 546.48 万
元,净资产-386.45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85.38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
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明新孟诺卡(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明新孟诺卡(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905MA103U3731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滨江街 1 号
    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11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高档水性超纤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
    经营范围       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高档水性超纤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明新旭腾                        2,000.00        100.00%
                            合   计                         2,000.00        100.00%

    辽宁孟诺卡系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在辽宁阜新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
负责公司车用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处于筹建期。

    截至 2019 年末,辽宁孟诺卡总资产 1,099.98 万元,净资产 1,099.98 万元;
2019 年实现净利润-0.02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辽宁孟诺卡总资产 1,997.44
万元,净资产 1,996.58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3.40 万元(以上数据业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四)明新孟诺卡(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1-2-81
    1、浙江孟诺卡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浙江孟诺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明新孟诺卡(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CYR9408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1 幢
    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04 月 09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04 月 09 日至长期
                   一般项目:全水性定岛超纤汽车内饰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       高档水性超纤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市场开发及销售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明新旭腾                        5,000.00        100.00%
                             合   计                        5,000.00       100.00%

    浙江孟诺卡系发行人于 2020 年 4 月在浙江嘉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
责公司车用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市场开发及销售工作,目前处于筹建期。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浙江孟诺卡总资产 1,009.81 万元,净资产 1,009.69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0.31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浙江孟诺卡历史沿革情况

    2020 年 4 月 9 日,发行人签署《明新孟诺卡(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
出资设立浙江孟诺卡,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同日,浙江孟诺卡
取得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明新孟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1、江苏孟诺卡基本情况

                                         1-2-8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江苏孟诺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明新孟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81MA21AEP2XW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
                   新沂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 3 号
    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99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04 月 21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04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
                   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高档水性超纤新材料的生产。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浙江孟诺卡                         5,000.00        100.00%
                             合   计                        5,000.00       100.00%

    江苏孟诺卡系发行人子公司浙江孟诺卡于 2020 年 4 月在江苏新沂成立的全
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车用新型材料的生产,目前处于筹建期。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江苏孟诺卡总资产 1,678.33 万元,净资产 986.39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13.61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目前公司处于筹建期。

    2、江苏孟诺卡历史沿革情况

    2020 年 4 月 20 日,浙江孟诺卡签署《明新孟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章程》,出资设立江苏孟诺卡,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20 年 4 月 21 日,江苏孟诺卡取得新沂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1-2-83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
以下项目:

序                 实施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集           项目备案核准情况
      项目名称
号                 单位    资(万元) 资金(万元) 备案项目编号/备案号   环评批复
     年产110万
                                                                            南行审投
     张牛皮汽车
                   明新                             2017-330402-19-03-077       环
1    革清洁化智               21,850       21,850
                   旭腾                                           900-000   [2018]65
     能化提升改
                                                                                号
     造项目
     年产50万张                                                             阜环清审
     高档无铬鞣                                                             书[2017]3
     牛皮汽车革    辽宁                                                         号
2                             39,800       39,800   阜清发改备[2017]7号
     工业4.0建设   富新                                                       阜清审
     项目                                                                   [2019]07
                                                                                号
     明新旭腾新
                                                                            南行审投
     材料股份有
                   明新                             2018-330402-74-03-034       环
3    限公司研发                5,550        5,550
                   旭腾                                           367-000   [2018]92
     中心建设项
                                                                                号
     目
4    补充流动资    明新
                              20,000       20,000                  -
     金            旭腾
       合计                   87,200       87,20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以上项目排列顺序安排实施,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发行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关系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革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为汽车革。
汽车革是公司的主打产品,受到客户广泛认可。随着环境保护形势的日益严峻和
劳动力成本的日益增加,对汽车革生产的清洁化、智能化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1-2-84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从公司战略角度出发,对
公司业务进行扩展和配套体系完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契合公司发展
战略,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在扩大公司现有生产规模的同
时实现技术升级,提高制革工艺的清洁化、自动化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汽车革领域的领先地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三个建设项目均是围绕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
主要产品开展,资金投向与公司所属行业一致,不会导致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模式
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这将进一步壮大
公司整体实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2、对资产负债结构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将大幅提高,短期内资产负债率将大
幅下降,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本次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使公司资本结构更
加稳健,有利于今后公司股本的进一步扩张。

    3、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因财务摊
薄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具有较高的投资回
报率,随着募投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使
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竞争力不断提高。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4,081.86万元,每年新增的净
利润近12,710.21万元。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强,盈利足以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
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2-85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原材料采购成本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皮革,主要原材料是原皮和化料,原材料占产品成
本比例较高。近年来,原皮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有较大影响,从而
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产品成本发生变化,将
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故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生产成本的控制及公司营运资
金的安排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盈利能
力。公司面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公司原材料主要来自海
外进口,如果未来进口关税增加,则可能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带来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汽车牛皮革供应商,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座椅、方向盘等内饰件。
产品供应链上,发行人属于整车厂二、三级配套供应商,发行人牛皮革产品先出
售给汽车座椅等一级零配件供应商(发行人的直接客户),一级供应商将牛皮革
产品装配至汽车座椅等相应零部件后再出售给整车厂。

    1、直接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的直接客户集中度较高,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 45,205.08 万元、46,802.16 万元、
58,163.48 万元和 30,557.9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02%、82.06%、
88.38%和 88.61%。其中对第一大客户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销
售收入占比较高,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对其销售收
入分别为 32,794.44 万元、25,182.12 万元、34,039.32 万元和 14,217.62 万元,占


                                   1-2-86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50%、44.15%、51.72%和 41.23%。

       2、整车厂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已成功为 T-ROC(德国大众)、RT Minivan(美国 Chrysler)、宝来、速
腾、奥迪 Q3、奥迪 Q5L、探岳、探歌、传祺、高尔夫嘉旅、帝豪、博越、VV5
(长城)、秦(比亚迪)、昂科拉、科帕奇等国内外多种主流车型批量供货,并已
成为主流整车制造企业多款新车型定点供应商。

    一汽大众为公司重要整车厂客户。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产品最终用于一汽大众车型的销售占比为 70.28%、79.11%、91.06%和
94.57%。2018 年至今,发行人对一汽大众的销售占比提高主要是因为当年启动
对探岳、探歌、奥迪 Q5L 等一汽大众多款新车型的批量供货。

    因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主要客户(包括直接客户和整车厂)经营情况相关性较
高,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下游需求下降,主要客户的市场份额下降或是竞争地位
发生重大变动,或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客户订单减
少或流失等风险,进而直接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三)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净值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21,244.58              20,207.44     13,340.48     13,237.94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33.23%                35.47%        32.19%         29.05%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20.15%                21.42%        18.91%         18.46%

    应收账款的增长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并增
加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公司已建立严谨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并按会计准则计
提了相应坏账准备,但如果未来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
的情况,将使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1-2-87
    (四)环保支出增加风险

    公司从设立以来,一直注重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规章制度,购买了先进的环保设备,控制生产工
艺流程,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并已通过 ISO14001:2015GB/T24001-2015 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根据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三废”排放超标的情况。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以及人们环保
意识的逐渐增强,国家对环保的要求将不断提高。如果未来政府继续加大环境保
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可能会有新的规定和政策出台,对制革行业实行更为严
格的污染管制标准或规范,对企业排放标准也将相应提高,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
环保投入,增加环保支出。

    (五)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下游为汽车行业,若汽车行业出现滞涨甚至下滑,则可能影响下游客户
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8 年国内市场汽车销量
出现 20 年来第一次负增长。若未来国内汽车市场继续下滑将可能带来公司产品
销量下降、销售收入下滑,从而使得公司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原皮价格近年来持续走低,部分区域原皮价格已接近
供应商成本线。若未来原皮价格回升,将会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使公司面临
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皮大部分来源于进口,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并以人
民币购汇后支付。同时,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和欧元结算,若未来人民币与相应
外币之间汇率波动,原皮采购价格、外销业务收入及相应的应收款项将随之波动,
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影响。

    (七)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1-2-88
    发行人的产品主要销售给汽车一级供应商。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
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后 3-5 年内有 0%-5%的年度降幅。如果未来发行
人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公司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八)募投项目实施后产能扩张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
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和“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
目”的实施,公司汽车革年生产能力将大幅增长,同时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
虽然公司是在对汽车革市场容量、技术水平进行了谨慎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基础之
上提出募投项目,但如果未来市场出现不可预料的变化,将导致公司出现产能扩
张风险。

    (九)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存货规模有所增长,报告期各期
末存货净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货         25,390.78      20,127.66      19,563.53     21,044.05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39.72%         35.33%        47.20%        46.18%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24.08%         21.34%        27.73%        29.34%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与公司业务、资产规模相匹配,并按照存货管理的
相关制度实施有效管理。若未来公司存货管理不到位,个别产品或商品滞销,或
者部分存货价格由于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下降,公司可能需对该部分存货计提跌
价准备,进而影响盈利水平。

    (十)其他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庄君新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45.38%的股份。本
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能够对公司的董事人选、经营


                                 1-2-89
决策、投资方向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施加控制或产生重大影响。尽
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但仍不能排除公司
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影响,形成有利于实际控制人利益的决策和行
为。

       2、招股说明书所采用的行业数据统计口径不完全一致的风险

    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有关行业统计数据及其他信息,来自不同的公开刊物和
研究报告,其统计口径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引用不同来源的统计信息未必完全
具有可比性。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相关风险

    受春节假期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行人原计划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农
历正月初七)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疫情控制要求,推迟至 2 月 10 日正
式复工。由于部分外地员工不能按时返回,复工初期产能利用率约为 50%。截至
目前,疫情状况逐步向好发展,复工率达到 100%。日常订单及重大合同的履行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主要产品牛皮汽车革的产能为 2,400
万平方英尺/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25.72%、125.01%和 141.50%,已处于相对
较高的水平。新冠肺炎疫情虽然对 2020 年一季度的生产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
春节假期因素,一般来讲 1-2 月份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全年中较低位置。同时,
为进一步降低疫情对生产的影响,公司通过已复工生产人员加班、其他部门人员
支援车间生产等方式尽量提高车间生产能力。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下游客户定期向销售部门发送滚动销售预测
或销售订单,预测期间一般为 3-5 个月,每周更新一次,包含品名、数量、车型
等信息。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相比去年同期主要财务指标的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同比波动

           营业收入                   34,485.33          25,701.20      34.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利润               9,680.16           5,890.73      64.33%


                                    1-2-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9,426.35        5,497.76     71.46%

    综上,本次新冠疫情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目前看来,影
响较小且公司已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和促进公司经营状况全面恢复。
但如果本次疫情发展态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会对公司相关业务和盈利能
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1-2-91
二、重要合同

       (一)销售与采购合同

       1、销售合同

       发行人主要通过与客户签订框架协议或由整车厂发放定点提名信等方式与
客户确定合作关系,供需双方就定价原则、产品规格、技术要求、结算方式、违
约责任、合同有效期限等条款进行约定。客户在实际采购需求发生时,再通过电
子邮件或预测计划等形式向公司下达具体订单,销售金额以具体订单中载明的金
额为基准,经双方确认一致后进行结算。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
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序号         客户           销售内容              签署时间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即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除非任
        一汽-大众汽车   零部件及用于售后                       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提前
 1                                                 2017.1.1
        有限公司        服务的总成拆散件                       三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同
                                                               的要求,否则合同自动延
                                                               长至下一个日历年,期限
                                                               延长不受次数限制。
        上海久舜网络
 2                      汽车座椅裁片皮            2018.6.12    未约定期限。
        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富维安道
                        汽车内饰的零部件
 3      拓汽车饰件系                              2018.11.12   未约定期限。
                        及原材料
        统有限公司
        长春富维安道
                        汽车内饰的零部件
 4      拓汽车饰件系                              2018.11.12   未约定期限。
                        及原材料
        统有限公司
                                                               合同期限为一年。除非任
                                                               何一方在届满前三个月向
        廊坊华安汽车    用于批量生产的原
 5                                                2016.11.12   对方发出通知终止协议,
        装备有限公司    材料、外购件
                                                               协议的期限应自动延长一
                                                               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制。
        Magna Seating
 6                      汽车内饰零部件             2017.7.1    未约定期限。
        Systems of


                                         1-2-92
        Acuna


       2、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标的金额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原材料采购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如
下:

                                                   合同内                 合同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签订日期
                                                     容                   (美元)

                                TYSON FRESH        采购蓝
  1      101595      发行人                               2020.8.21        756,000
                                MEATS, INC.        湿牛皮

                                NATIONAL BEEF      采购蓝
  2      NBL38626 发行人                                       2020.8.5    768,000
                                PACKING CO., LLC   湿牛皮

                                TYSON FRESH        采购蓝
  3      101484      发行人                               2020.7.16       1,680,000
                                MEATS, INC.        湿牛皮

                                NATIONAL BEEF      采购蓝
  4      NBL38474 发行人                                  2020.7.15        768,000
                                PACKING CO., LLC   湿牛皮

                                TYSON FRESH        采购蓝
  5      101438      发行人                               2020.6.29        996,000
                                MEATS, INC.        湿牛皮

                                TYSON FRESH        采购蓝
  6      101439      发行人                               2020.6.29       1,020,000
                                MEATS, INC.        湿牛皮

                                NATIONAL BEEF      采购蓝
  7      NBL38279 发行人                                  2020.6.16        840,000
                                PACKING CO., LLC   湿牛皮


       (二)借款与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标的金额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融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但对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融资合同如下:

       1、银行授信合同

序号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合同期限          融资额度金额




                                       1-2-93
序号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合同期限           融资额度金额


                                                                         以双方依据该
                                                                         授信协议已经
        2020 年 授 字               中国银行股份                         和将要签署的
                                                   2020.4.29-2021.4.3
 1      MX001 号《授信     发行人   有限公司嘉兴                         单项授信协议
                                                   0
        业务总协议》                市分行                               及其修订或补
                                                                         充中约定的金
                                                                         额为准

                                    中国工商银行
        《最高额融资协                                                   最 高 人 民 币
 2                         发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   2020.5.8-2023.5.8
        议》                                                             7,993 万元
                                    嘉兴分行


        JXCL202010《贸              中国建设银行
                                                   2020.5.15-2020.11.1   最 高 人 民 币
 3      易融资额度合       发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
                                                   1                     7,200 万元
        同》                        嘉兴分行


        JXCL202015《贸              中国建设银行
                                                   2020.6.17-2020.12.    最 高 人 民 币
 4      易融资额度合       发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
                                                   13                    4,800 万元
        同》                        嘉兴分行


        2020091800001               杭州银行股份
                                                   2020.9.21-2021.9.2    最 高 人 民 币
 5      《票据池自助贷     发行人   有限公司嘉兴
                                                   0                     5,000 万元
        业务合同》                  分行

        公 授 信 字 第
                                    中国民生银行
        ZH20000001091                                                    最 高 人 民 币
 6                         发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   2020.9.7-2021.9.6
        80《综合授信合                                                   5,000 万元
                                    嘉兴分行
        同》

                                                                         在公授信字第
        贸 融 资 字 第
                                    中国民生银行                         ZH2000000109
        ZH20000001091
 7                         发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   2020.9.7-2021.9.6     180《综合授信
        80-1《贸易融资
                                    嘉兴分行                             合同》最高授信
        主协议》
                                                                         额度内


       2、银行贷款合同
                                                                               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债务人   债权人      签订日期     借款期限
                                                                               (万元)




                                        1-2-94
                                                                                          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债务人     债权人    签订日期        借款期限
                                                                                          (万元)

                                               中国建设
             HTZ330630000LDZJ
                                               银行股份                  2020.3.27-20
      1      202000059《人民币流     发行人               2020.3.27                        2,100.00
                                               有限公司                    21.3.26
             动资金贷款额合同》
                                               嘉兴分行

                                               中国工商
             0120400006-2020 年
                                               银行股份
             (南湖)字 00401 号                                         自实际提款
      2                              发行人    有限公司   2020.8.25                        2,000.00
             《流动资金借款合                                            日起 6 个月
                 (注 )                       嘉兴南湖
             同》 1
                                                 支行

                                               杭州银行
             197C110202000061                  股份有限                  2020.9.23-20
      3                              发行人               2020.9.25                        2,500.00
             《借款合同》                      公司嘉兴                    21.9.22
                                                 分行

                                               杭州银行
             197C110202000067                  股份有限   2020.10.1      2020.10.09-2
      4                              发行人                                                2,495.00
             《借款合同》
                          (注 2)
                                               公司嘉兴      9            021.10.08
                                                 分行


          注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提款 1,500 万借款,

     剩余 500 万尚未提款。

          注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提款 1,700 万借款,

     剩余 795 万尚未提款。


            3、担保合同
序                        抵押人/保证                     担保的主债
      担保合同编号                            债权人                                    担保金额
号                          人/出质人                     权发生期间

                                                                           不超过 2,800 万元的主债权本
     HTC330630000Z                                                         金余额;以及利息、违约金、
                                         中国建设银行
     GDB202000063                                         2020.6.17-20     赔偿金、明新旭腾应向债权人
1                            辽宁富新    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最高额保                                         23.6.17        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
                                           嘉兴分行
       证合同》                                                            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
                                                                                       费用

     197C5162020000                      杭州银行股份                      最高融资余额 5500 万元内,明
                                                          2020.6.3-202
2    471《最高额保证         辽宁富新    有限公司嘉兴                      新旭腾与债权人签订的所有银
                                                             3.6.2
          合同》                             分行                            行融资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1-2-95
序                       抵押人/保证                  担保的主债
      担保合同编号                       债权人                              担保金额
号                         人/出质人                  权发生期间

     2020 年南湖(抵)                 中国工商银行
                                                       2020.5.8-    最高余额 7,993 万元的主债权;
3    字 0055 号《最高 辽宁富新         股份有限公司
                  (注 )                              2023.5.8         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额抵押合同》 1                      嘉兴分行


     2020 年南湖(保)                 中国工商银行
                                                      2020.9.11-    最高余额 1,050 万元的主债权;
4    字 0015 号《最高 辽宁富新         股份有限公司
                                                       2023.9.10        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额保证合同》                        嘉兴分行


     Z6380479250201                    中国建设银行
                                                      2018.12.13-   最高限额 7,068.30 万元的主合
5    80124《最高额抵    明新旭腾       股份有限公司
             (注 )                                  2023.12.31          同项下全部债务
     押合同》 2                          嘉兴分行

     Z6380479250201                    中国建设银行
                                                      2018.12.13-   最高限额 3,817.51 万元的主合
6    80125《最高额抵    明新旭腾       股份有限公司
             (注 )                                  2023.12.31          同项下全部债务
     押合同》 3                          嘉兴分行

                                                                    不超过 7,200 万元的主债权本
                                                                    金余额;以及利息、违约金、
     Z6380479992018                    中国建设银行
                                                      2018.5.21-    赔偿金、明新旭腾应向债权人
7    0 4 3 《 保 证 合 同 辽宁富新     股份有限公司
                                                       2023.5.21    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
     (本金最高额)》                    嘉兴分行
                                                                    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
                                                                    费用

                                                                    最高 5,000 万元本金余额;以
     JXB2020 人质 17                   中国银行股份                 及因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
                                                      2020.4.29-
8    1《最高额质押合    明新旭腾       有限公司嘉兴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注 )                                       2021.4.30
     同》 4                                市分行                   因明新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最高 5,000 万元的本金余额;
                                                                    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
     JXB2020 人保 17                   中国银行股份
                                                      2020.4.29-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9    3《最高额保证合    辽宁富新       有限公司嘉兴
                                                       2021.4.30    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旭腾违
     同》                                  市分行
                                                                    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公高质字第 9957
                                       中国民生银行                 最高 5,000 万元的本金余额,
     2020Z01090《应                                    2020.9.7-
10                      发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利息、复利、罚息、实现
     收账款最高额质                                    2021.9.6
             (注 )                     嘉兴分行                     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押合同》 5




                                            1-2-96
序                     抵押人/保证                    担保的主债
      担保合同编号                      债权人                              担保金额
号                       人/出质人                    权发生期间

     公高保字第 9957                 中国民生银行                  最高 5,000 万元的本金余额,
                                                       2020.9.7-
11   2020B01067《最    辽宁富新      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利息、复利、罚息、实现
                                                       2021.9.6
     高额保证合同》                    嘉兴分行                      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JXB2020 人质 33                 中国银行股份                  2020 年授字 MX001 号《授信
                                                      2020.4.29-
12   6《应收账款质押   发行人        有限公司嘉兴                  业务总协议》项下的主债权金
                                                       2021.4.30
     合同》                              市分行                                额

         注 1:抵押物为辽(2017)阜新市不动产权第 9000467 号、辽(2017)阜新市不动产权
     第 9000468 号及辽(2017)阜新市不动产权第 9000469 号《不动产权证》中载明的不动产。
         注 2:抵押物为浙(2018)嘉南不动产权第 0049432 号《不动产权证》中载明的不动产。
         注 3:抵押物为浙(2018)嘉南不动产权第 0049422 号《不动产权证》中载明的不动产。
         注 4:质押物为明新旭腾与成都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奥托利夫(中国)
     汽车方向盘有限公司、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
     件系统有限公司、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
     限公司发生的评估价值为 11,600 万元的应收账款。
         注 5:质押物为发行人与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
     动和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事项。




                                           1-2-97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之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浙江省嘉兴
             明新旭腾新
                           市南湖区大
  发行人     材料股份有                    0573-83675036   0573-83675036   胥兴春
                           桥镇明新路
             限公司
                           188 号

             第一创业证    北京市西城

保荐人(主   券承销保荐    区武定侯街
                                            010-63212001   010-63212001    戴馨雨
 承销商)    有限责任公    6 号卓著中

             司            心 10 层

                           上海市浦东

             上海市锦天    新区银城中

律师事务所   城律师事务    路 501 号上      021-20511000   021-20511999    钟梦婷

             所            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天健会计师    杭州市西溪

会计师事务   事务所(特    路 128 号 6
                                           0571-88216888   0571-88216999   张建东
    所       殊 普 通 合   楼

             伙)

                           北京市西城

                           区复兴门内
             中联资产评
资产评估机                 大街 28 号凯
             估集团有限                     010-88000066   010-88000066    刘赛莉
    构                     晨世贸中心
             公司
                           东座 F4 层

                           939 室


                                          1-2-98
               中国证券登
                            上海市浦东
股票登记机     记结算有限
                            新区陆家嘴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构         责任公司上
                            东路 166 号
                海分公司
拟上市的证     上海证券交   上海市浦东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券交易所         易所      南路 528 号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                       --                 --                  --       --
               北京分行金
                融街支行



二、发行时间安排

         初步询价时间                                   2020 年 11 月 5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 年 11 月 10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11 月 11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11 月 13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2-9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

    1、查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2、查阅地点:

    (1)发行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电    话:   0573-83675036

    传    真:   0573-83675036

    联 系 人:   胥兴春

    公司网址:   http://www.mingxinleather.com/

    电子信箱:   mxauto@mingxinleather.com

    查阅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2)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电    话:   010-63212001

    传    真:   010-66030102

    联 系 人:   戴馨雨




                                   1-2-100
(此页无正文,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之盖章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