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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明新旭腾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4-08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0年度,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
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彭朝晖女士、董事余海洁女士及独立
董事向磊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彭朝晖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成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主要就2017-2019年审计报告等相关报告及财务报表、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确
认其独立性、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
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其专
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严格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完整、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
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建设,指导公
司风险管理,听取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的汇报,确保公司内控体系正常、有效发挥
作用。
    (四)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以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预计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
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切实有效
地督促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
理。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
核,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稳健发展。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04 月 0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彭朝晖 (签字)



向   磊 (签字)



余海洁 (签字)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04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