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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新旭腾:明新旭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12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1-053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
于 2021 年 11 月 09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君新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
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关联董事胥兴春、刘贤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了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了
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
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关联董事胥兴春、刘贤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
协议》;

    5.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及其激励对象
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6.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业务;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
格,相应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回购注销;

    8.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
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
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
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它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
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1.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关联董事胥兴春、刘贤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披露文件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