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 构”)作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上市公司”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明新旭腾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普通股(A 股)4,15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23.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155.50 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8,955.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7,200.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汇入公司设 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进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1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7,200.00 项目投入 B1 25,385.8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注 1 利息收入净额 B2 57.93 项目投入 C1 4,399.47 本期发生额注 1 利息收入净额 C2 1,636.62 项目投入 D1=B1+C1 29,785.2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注 1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94.5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9,109.2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4,572.49 差异注 2 G=E-F 14,536.78 注 1:由于“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公司将截至期初及本期投入金额 8,902.64 万元(不包含银行手续费用)募集资金已用自有资 金进行置换,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说明 注 2:差额包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 14,500.00 万元,中国民生银 行注销之后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的该账户利息收入净额 36.93 万元,以及本期公司以自有资 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时多归还的银行手续费 0.1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 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 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与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省分行、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1204066029888198968 21,464,577.9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304040160000666237 15,405,996.9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33050110836109000600 2,508,221.07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632466057 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科技 33050110836100000959 已注销 支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门支行 1200100009116724 406,346,154.00 合计 445,724,949.9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 29,785.28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0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 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文件。 2021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协议存款 4,500.00 4,500.00 108.00 - 2 协议存款 40,500.00 40,500.00 1,009.80 - 3 协议存款 14,500.00 14,500.00 177.87 - 4 协议存款 14,500.00 - - 14,500.00 合计 74,000.00 59,500.00 1,295.67 14,500.00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 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 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 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 宁富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科技”), 实施地点相应由辽宁省阜新市皮革产业开发区变更为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 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同时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除此之外,原项目技术方案、投资方向等内容不变。 预计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 变更前/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用状态时间 辽宁省阜新市皮 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 变更前 辽宁富新 2022 年 12 月 革产业开发区 铬鞣牛皮汽车革工 江苏省新沂市经 业 4.0 建设项目 变更后 旭腾科技 2023 年 12 月 济开发区 为确保项目后续顺利实施,公司将前期在辽宁富新已投入的募集资金 8,902.64 万元(不包含银行手续费用)已用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 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字〔2022〕 第 1909 号)。报告认为:“明新旭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明新旭腾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明新旭 腾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支持文件等资料,并 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以便了解实际情况。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明新旭腾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 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并得到有效 执行;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7,2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99.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785.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项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承诺投入 入金额 累计投入 投入金额与承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含部 金额(1) 金额(2) 诺投入金额的 (4)=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差额(3)= (2)/(1) 化 (2)-(1) 年产 110 万张牛 皮汽车革清洁化 不适用 否 21,850.00 21,850.00 21,850.00 2,926.66 9,116.17 -12,733.83 41.72 2022 年 12 月 4,188.11 否 智能化提升改造 [注]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否 5,550.00 5,550.00 5,550.00 653.99 666.62 -4,883.38 12.01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年产 50 万张高档 无铬鞣牛皮汽车 否 39,800.00 39,800.00 39,800.00 2.50 2.50 -39,797.50 0.01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革工业 4.0 建设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816.32 20,0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合计 - 87,200.00 87,200.00 87,200.00 4,399.47 29,785.28 -57,414.71 - - - - -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影响范围较广且持续时间较长,全球生产供应波动,项目设备选型采购以及安 装调试等工作计划延后,加之人员出入境流动限制等导致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比预期有所推迟。 经公司 2021 年 04 月 0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过 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将“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从 2021 年 4 月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经公司 2021 年 09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募 (分具体募投项目) 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公司决定将“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2 年 12 月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过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将“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及“明新旭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 无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484.1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489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完成上述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 无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 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4,5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且尚未到期。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无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根据公司 2021 年 09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 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 富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科技),实施地点相应由辽宁省阜新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市皮革产业开发区变更为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同时项目预 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除此之外,原项目技术方案、投资方向等内容不变。截 至公司公告披露日,募投项目“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8,902.64 万元(不包含银行手续费用),主要用于厂房建设及购置生产设备。为确保项目后续顺利实施,公司 前期已投入的相关募集资金支出公司已用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注:公司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在母公司实施,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已取得年产 80 万张的阶段性验收。公 司该项目上已经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 2021 年度产生的效益,按照新增产能所增长的产量占 2021 年度总产量的比例乘以母公司牛皮汽车革业 务产生的效益总额计算得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并未全部达产,尚不能以 110 万达产后的承诺效益对比实际效益评价是否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