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我们作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独立董事:田景岩、张惠忠、费锦红 2023 年 0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