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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新旭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明新旭腾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2023-04-21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4 页




三、附件……………………………………………………………第 15—18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5 页

    (二)本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6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 17—1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519 号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明新旭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明新旭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明新旭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明新旭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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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明新旭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明新旭腾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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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

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17 元,共计募集资

金 96,155.5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663.89 万元(承销及保荐费共计人民币 5,805.4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 141.5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0,491.61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150.1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7,200.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0〕510 号)。

    2.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6,73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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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为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7,300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606.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66,694.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0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和募集资金到位前预付的保荐

费 329.7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6,364.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11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7,200.00

                        项目投入                         B1                29,785.2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94.55

                        项目投入                         C1                 4,032.8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806.15

                        项目投入                    D1=B1+C1               33,818.1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500.7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6,882.6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145.82

差异[注]                                                G=E-F              54,736.78

       [注] 差额包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 30,000.00 万元,使用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4,700.00 万元,中国民生银行(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划转至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 36.93 万元,收到的使用自有资金账户多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0.15

万元

       2.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6,3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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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29,680.5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29.60

                        项目投入                   D1=B1+C1                29,680.5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129.6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7,813.3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8,100.64

差异[注]                                               G=E-F                    -287.32

       [注] 差额包含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287.3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新旭腾股份新材料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

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科技支行、阜

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第 5 页 共 18 页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分别与阜新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清河门支行、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分别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湖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9 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尚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1204066029888198968           3,796,389.52
嘉兴分行                                                                 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                                                 募集资金专
                            3304040160000666237           2,166,194.04
分行                                                                     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33050110836109000600         15,080,154.19
浙江省分行                                                               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632466057
杭州分行                                                                 户(已注销)


                                  第 6 页 共 18 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33050110836100000959
嘉兴科技支行                                                                  户(已注销)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                                                      募集资金专
                            1200100009116724                    415,560.99
门支行                                                                        户
  合   计                                                 21,458,298.74

    2.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兴科技城支   19310401046666686            380,649,740.29    募集资金专户
行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
                     8016000005991                    196,615.45    募集资金专户
司南湖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5318365                        159,996.95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嘉兴分行
  合   计                                         381,006,352.6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第 7 页 共 18 页
年产 50 万
张高档无
铬鞣牛皮                                                                                                                 2023 年
             否        39,800.00   39,800.00   39,800.00    2,059.80      2,062.30          -37,737.70            5.1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汽车革工                                                                                                                 12 月
业 4.0 建
设项目
补充流动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0.00    20,0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项目

  合   计         -   87,200.00   87,200.00   87,200.00    4,032.82     33,818.10          -53,381.90       -             -                      -      -

                                                                由于经济下行,全球生产供应波动,项目设备选型采购以及安装调试等工作计划延后,加之人员出入境流动
                                                           限制等导致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比预期有所推迟。
                                                                经公司 2021 年 04 月 0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过审
                                                           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将“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1 年 4 月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经公司 2021 年 09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公司决定将“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日期从 2022 年 12 月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过
                                                           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将“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及“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经公司 2022 年 12 月 0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年
                                                           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2
                                                           年 12 月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第 10 页 共 18 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484.1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489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置换。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2.4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
                                               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
                                               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文件。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累计投入 91,000.00 万元,尚未收回金额 30,000.00 万元。




                                                            第 11 页 共 18 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根据公司 2021 年 09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
                                                  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富新)变更为全
                                                  资子公司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科技),实施地点相应由辽宁省阜新市皮革产业开发区变更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为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同时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
                                                  期至 2023 年 12 月。除此之外,原项目技术方案、投资方向等内容不变。截至公司公告披露日,募投项目“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8,902.64 万元(不包含银行手续费用),主要
                                                  用于厂房建设及购置生产设备。为确保项目后续顺利实施,公司前期已投入的相关募集资金支出公司已用自有资
                                                  金进行置换。

[注] 公司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在母公司实施,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已取得年产 110 万张的阶段性验收,

技改已完成。公司该项目上已经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 2022 年度产生的效益,按照新增产能所增长的产量占 2022 年度总产量的比例乘以母公

司牛皮汽车革业务产生的效益总额计算得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并未全部达产,仅是技改部分已完成,尚不能以 110 万达产后的承诺效

益对比实际效益评价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第 12 页 共 18 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913.6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年产 800 万平方米全水性定岛超纤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补充流动资金账户期末结余 19.66 万元,系结余的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本期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大于 100.00%主要系账户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第 14 页 共 1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