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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1-01-27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1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3152号文核准。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瑞信方正”)协商决定,本次发
行数量为2,914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
发行将于2021年1月28日(T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申购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
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1.6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月2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1月28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
将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
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
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
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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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2月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
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2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
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根据《投资者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
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
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
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
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
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
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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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

    (二)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1年1月20日(T-6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
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登载于上交所
(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
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
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
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
的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价格为51.63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C13 农副食
品加工业”,截至2021年1月22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3.11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1年1月22日(T-4日)(含)    2019年每股收益   2019年静态市
   证券简称
                  前20个交易日均价(元/股)        (元/股)      盈率(倍)

    保龄宝                  10.93                    0.0572         191.08

   晨光生物                 17.28                    0.3430         50.38

   量子生物                 14.05                    0.2380         59.03

                        算术平均市盈率                              100.17

   注1: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1年1月22日(T-4日)。
   注2:2019年每股收益采用扣非前后孰低的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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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3:“量子生物”现已更名为“睿智医药”。

    本次发行价格51.6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
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
出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
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
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
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六)按本次发行价格51.63元/股、发行新股2,914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为150,449.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972.67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477.15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额137,477.15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
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
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
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
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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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
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
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网下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6、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
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
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
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十二)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
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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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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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