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资的公司: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华康”) 本次增资额:29,586.71 万元 资金来源及用途: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次增资的资金用于实施“年产 3 万吨 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本次增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相关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相关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概述 为落实“年产 3 万吨 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相关后续事项,公司 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对焦作华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 29,586.71 万元,用于实施“年 产 3 万吨 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91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449.8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72.67 万 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477.1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52 号)。 根据《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 设: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年产 3 万吨木糖醇技改项 2018-330824-14-03- 27,057.96 27,057.96 目 032989-000 年产 3 万吨山梨糖醇技改 2018-330000-14-03- 20,694.67 20,694.67 项目 032991-000 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 南 开 审 批 投 资 外 备 字 37,570.00 37,570.00 产业化项目 [2019]1 号 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 2018-330824-14-03- 15,810.41 15,810.41 建设项目 032993-000 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 30,226.00 30,226.00 2020-330824-14-03-103545 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8,000.00 6,118.11 合 计 139,359.04 137,477.15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粘胶纤维压榨 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资金 37,570.00 万元中的 35,041.25 万元变更投入“年产 3 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 司子公司唐山华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南 堡开发区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 18 号。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 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 2,528.75 万元(不含账户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年产 3 万吨木 2 糖醇技改项目”,并变更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27,057.96 万元投入“年产 3 万吨 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将终止“粘胶纤维 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 3 万吨高纯度结晶赤 藓糖醇建设项目”后,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 2,528.75 万元用于“年产 3 万吨 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设的专项账户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2,214.78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 86,293.64 万元(含利息)。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 工程名称 实施主体 资金投资额 金额 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 30,226.00 8,346.71 浙江华康药 年产 3 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项目 业股份有限 35,041.25 18,671.54 公司 年产 3 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 20,694.67 19,078.4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6,118.11 6,118.11 小 计 —— 92,080.03 52,214.78 除上述项目外,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启动 建设。 三、增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雪松 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西陶镇 注册资本:6,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 年 8 月 22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经营范围:木糖、木糖母液的生产、销售;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和产品售后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焦作华康总资产 16,097.78 万元,净资产 10,429.87 万元;2021 年度 焦作华康实现营业收入 16,890.09 万元,净利润为-96.84 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方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 29,586.71 万元对焦作华康进行增资,其中 4,000 万元用于 增加焦作华康的注册资本,25,586.71 万元转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焦 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增资前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额 增加注册资本 增资后注册资本 焦作市华康糖醇科 6,000 29,586.71 4,000 10,000 技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仍持有焦作华康 100%股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焦作华康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实施的具体需要,用于实施“年产 3 万吨 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本 次增资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原料 木糖的生产能力,扩大公司竞争优势,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资金的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焦作华康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 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等有关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八、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 29,586.71 万元对焦作华康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年产 3 万吨 D- 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相关事宜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该增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焦作华康增资,有利于促进以焦作华康为 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金向焦作华康增资。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华康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华康股份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华康股份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