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玉米淀粉和
甲醇。
投资金额: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不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
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
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为了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期权
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
实现稳健经营。
(二) 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玉米淀粉和甲醇。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并秉承谨慎原则,公司拟开展期货、期
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4、授权
鉴于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提请董事会授
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审批日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方案及签署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的原材料,如玉米淀粉和甲醇。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不
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三、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性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
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进行套
期保值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包括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期货、
期权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的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二)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
导致期货、期权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
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
的风险和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
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交易的专门
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按照期货、期权交易需要实施严格分工,分析、决策、
交易、风险控制等岗位严格分离,各司其职。
(二)期货、期权交易品种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得开展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无关的期货、期权交易。
(三)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
接进行套期保值,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权利金,
同时建立止损机制,相关业务操作人员应及时将亏损情况向决策机构汇报,并确定
应对方案。
(四)严格遵守商品期货、期权市场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期权
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
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套
期保值功能,能有效防范及化解原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防范风险,
公司已加强内部控制,制定了相关制度,总体风险可控。该事项不存在损害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能有效降低原材
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套期保值的功能,降低产品价格波动
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了期货、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
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
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