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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华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
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具
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信证券
(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
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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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91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449.82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72.6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477.1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52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
 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资金 37,570.00 万元中的 35,041.25 万元变
 更投入“年产 3 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
 唐山华悦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变更为浙江省衢州
 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 18 号。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
 2,528.75 万元(不含账户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年产 3 万吨木糖
 醇技改项目”,并变更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27,057.96 万元投入“年产 3 万
 吨 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焦作华康。同时,将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
 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 3 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后,未
 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 2,528.75 万元用于“年产 3 万吨 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
 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资总额(万元)      (万元)
年产 3 万吨木糖醇技改项目                         27,057.96                   0
年产 3 万吨 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不适用        29,586.71
年产 3 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                       20,694.67        20,694.67



                                     2
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                   37,570.00                  0
年产 3 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                  不适用       35,041.25
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810.41        15,810.41
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           30,226.00        30,226.0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6,118.11         6,118.11

                   合   计                       137,477.15        137,477.1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 78,709.8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年产 3 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                                         21,001.23
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    浙江华康药业股          13,456.17
年产 3 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       份有限公司              30,038.09
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9.20
                                            焦作市华康糖醇
年产 3 万吨 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7,707.08
                                            科技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               6,118.11
小 计                                              ——             78,709.88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
 度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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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
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
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现金管理的规模及投资品种在审批额度内进行调整。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4
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
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华康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华康股份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华康股份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除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现金管理的规模及投资品种在审批额度内进行调整,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
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华康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5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
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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