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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然: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8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
   督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因原独立董事王华平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辞职,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 2021 年 2 月 22 日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更
   换陈少杰为公司独立董事并增补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未发
   生调整。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
   立董事邹玲、庞正忠、陈少杰;非独立董事夏永辉、俞清尧,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
   专业人士邹玲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2021 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2 月 7 日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第一次会议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与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进行了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
   题和审计结果,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认定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
   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参
   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
   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在综合考虑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资质、规模、资信情况、执业质量、
   服务收费及完成审计报告的时间等因素后,经审计委员会初审后,决定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继续聘请其为公司年度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
   查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
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
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
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与审计机构沟通在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重点关注
公司内部控制中薄弱环节的改善,并督促公司对内控缺陷进行及时整改。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
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
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
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
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
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稳健发展。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