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80 公司简称:浙江自然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未来实施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 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自然 60508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董毅敏 谢玲娇 办公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平桥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下曹村 镇下曹村 电话 0576-83683676 0576-83683839 电子信箱 irm@zjnature.com irm@zjnature.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 年,全球各国由于新冠病毒变异导致疫情有所反复,但随着对奥密克戎的了解,在欧洲 和北美等地区,政府放宽了对疫情的控制,除个别国家对聚集性、接触性的大型户外活动、赛事 进行一定限制外,非聚集性的户外运动项目和场所已基本开放。疫情使得人们更加注重身体健康 状况,提升参加户外活动、体育锻炼的热情。从全球范围来看,欧洲、美国地区的户外运动市场 规模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对于户外运动用品有着稳定和可持续的需求。疫情期间,为了防止疫情 对经济、生活的冲击,欧美国家普遍发放疫情补助促进消费,进一步利好户外行业。同时,随着 亚马逊等电商在疫情期间的崛起,来自中国等生产地的卖家提供了大量价廉物美的户外用品,使 得户外运动市场进一步增长。根据中研产业研究院的数据,2020 年全球户外用品行业营收规模近 1,600 亿美元,同比增长 28.33%,预计到 2025 年将达 2,363.4 亿美元,2021-2025 年 CAGR 约为 6.86%。 在中国境内,由于政府对疫情强有力的控制,我国先于其他国家恢复生活、生产的正常化。但 出于对输入病例的防范,国际旅行仍然没有放开,加上国务院教育“双减”政策的实施,促使了 短途旅行尤其是自驾、露营活动的蓬勃发展。最新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中勾 勒了未来五年我国体育产业的宏伟蓝图,预计 2025 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将达到 5 万亿元,在政 策的大力支持下,户外运动行业有望持续受益。 公司主要从事充气床垫、户外箱包、头枕坐垫等户外运动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在 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掌握了 TPU 薄膜及面料复合技术、聚氨酯软泡发泡技术、高周波熔接技 术、热压熔接技术等关键工艺和技术,并逐渐形成独特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公司坚持以“成为全 球领先的户外运动用品供应商”为理念和目标,逐步成长为全球户外运动用品领域的重要参与者, 产品以 OEM、ODM、OEM/ODM 相结合的方式销售至欧洲、北美洲、大洋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已经与全球知名公司迪卡侬、SEA TO SUMMIT、Kathmandu、INTERSPORT、REI、历德超市等建立 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优质的全球客户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增减(%) 总资产 1,826,400,314.97 859,406,778.91 112.52 716,311,74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 1,619,549,053.77 675,540,109.34 139.74 515,996,330.10 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842,441,991.88 581,336,299.27 44.91 544,949,44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 219,512,536.97 159,543,779.24 37.59 131,381,354.5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98,668,820.71 137,075,010.55 44.93 122,890,632.61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42,585,975.31 205,712,306.78 -30.69 85,776,352.44 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 减少9.47个百分 17.31 26.78 29.18 收益率(%) 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2.37 2.10 12.86 1.7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2.37 2.10 12.86 1.73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25,179,055.11 270,112,313.68 169,671,201.32 177,479,42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1,660,690.96 75,719,892.71 45,691,345.84 36,440,607.4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57,459,340.35 74,453,083.10 38,862,979.15 27,893,418.11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1,640,183.08 11,039,271.39 73,629,396.69 79,557,490.31 金流量净额 注:报告期内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低于第一、二季度,主要是户外运动行业销售存在季节 性因素;第四季度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年终奖及自动化设备研发费用支出增加所致。第四季度经营 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是第四季度及次年第一季度为公司生产旺季,为防范春假期间疫 情变化影响生产,原材料大量备货导致支付货款增加。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25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54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结情况 股东 条件的股份 (全称) 增减 量 (%) 股份 性质 数量 数量 状态 境内 上海扬大企业管理有 非国 0 54,000,000 53.40 54,000,000 无 限公司 有法 人 天台瑞聚股权投资中 0 6,750,000 6.67 6,750,000 无 其他 心(有限合伙) 境内 上海九麟投资有限公 0 3,375,000 3.34 3,375,000 无 非国 司 有法 人 境内 上海雨帆投资有限公 非国 0 3,375,000 3.34 3,375,000 无 司 有法 人 天台民商投资中心 0 3,033,708 3.00 3,033,708 无 其他 (有限合伙) 境内 李俊峰 0 2,275,281 2.25 2,275,281 无 自然 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大成高新技 2,136,660 2,136,660 2.11 0 无 其他 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 1,676,563 1,676,563 1.66 0 无 其他 二零一组合 境内 仇清清 0 1,516,857 1.50 1,516,857 无 自然 人 上海国鸿智言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0 1,516,854 1.50 1,516,854 无 其他 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控股股东为扬大管理,其实际控制人为夏永辉、陈甜敏 明 夫妇。瑞聚投资为夏永辉的控股企业。雨帆投资由夏永辉之 姐夏肖君持股 100%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九麟投资由夏 永辉之妹、公司董事会秘书董毅敏之配偶夏雨君持股 100%且 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述企业具有一致行动人关系,除 此之外,公司未知悉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4,244.20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84,210.52 万元,较上年同比 增长 45.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951.2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5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