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浙江自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之现场检查报告2023-04-27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0 号)核准,浙江大自然户外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自然”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8.09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775.2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6,325.6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449.64 万元。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自然的保荐机构,对浙江
自然 2022 年度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郑睿、刘俊清。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 年 4 月 20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郑睿。

(五)现场检查手段
                                    1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公司 2022 年的三会文件;

    4、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5、查阅并复印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核查公司 2022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浙江自然公司章程以及股
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
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
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
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22 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三会文件和会议记录、2022 年披露的公告及相
关信息披露支持性文件,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浙江自然真实、准
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
之日,浙江自然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


                                      2
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浙江自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逐月
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使用凭证及使用明细台账。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
场检查之日,浙江自然募集资金已按照既定的规划用途使用,目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入使用情况良好。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浙江自然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
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
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公司三会决议、持续督导期间相关协议、凭证和信息披露文件,并与
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
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制定了《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等内部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风
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明确,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浙江自然不存在违规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经与财务负责人沟通及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
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3
    无。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浙江自然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的有关要求,对浙江自然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浙江自然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
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4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睿                                        刘俊清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