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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自然: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少杰2023-04-27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
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陈少杰,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2015.6—2019.12 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
2019.12—2022.3 任杭州二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2022.5-2022.9 任
江苏中润光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2022.9 至今任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朗鸿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务的人员;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
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
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
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列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大会情况
事姓名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会议
陈少杰       4              0             0                   0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委员会会议 ,其中审计委员会 4 次、
战略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
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利用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
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
导的作用。本人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
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
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
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
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核查,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为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
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
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相关管理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合法合规。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均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所有涉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本人认为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
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应予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况
    (五)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
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人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预案是基于公司实
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
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
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
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
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
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
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合理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少杰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