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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盛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08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4 月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议案四:《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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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http://vote.sseinfo.com),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 1 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周家儒先生

    出席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

员。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

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三、议案审议

1、针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的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3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望出席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参会资格: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4 月 8 日下午股票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除了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会务工作人员、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三、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 14:30 会议召开时,入场登记终止,届时未登记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现场投票表决权。迟到股东的人数、股权数额不记入现场表决数。

    四、请与会者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各位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
音状态。

    五、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
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建议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
发言不超过 1 次,每次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
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
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现场参会表决的同时又在网络投票的股
东,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现场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
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九、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vote.sseinfo.com)进



                                       4
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十、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
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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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
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
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委托理
财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债
券、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
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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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99名激励对象授予60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
后续缴款的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合计6.00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7.50
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9人变更为96人,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由607.00万股变更为593.50万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0日出具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
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9号),
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3月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
币5,935,000.00元,截至2021年3月6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65,935,000.00元,
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165,935,000.00元。
    2021年3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
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已经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公司的总股
本及注册资本也随之发生了变更,并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决定对《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制        公司系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
         造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 件制造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产值
         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市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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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为 91330000704345955Y。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04345955Y。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00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16,593.5 万元。
第十三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条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 围: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汽车零部件及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
         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 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润滑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
         学品);网络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 住房地产租赁;润滑油销售;石
         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统 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集成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 网络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 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
         济咨询服务;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 统集成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
         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智能控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制系统集成;办公服务;软件开发; 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包装服
         报关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 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
         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 备租赁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 办公服务;软件开发;报关业务;
         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语言能
         教育培训);金属材料销售。具体以工 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
         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
                                            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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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文化教育培训);金属材料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第十六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条       面值。                              标明面值,每股一元。
第十九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000 万股,均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593.5
条       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三条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他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
                                             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四条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9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方式;                               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式。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五条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会议决议。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职工。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
                                              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10
四条     公司会议室或会议通知规定的其他地 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点。                                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股东大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
         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的,视为出席。                      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九十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        董事由 股东大 会选举 或更
六 条 第 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一款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一百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
零六条   独立董事 3 名。                     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一百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一 十 三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条       名董事履行职务。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                                           公司董 事会设 立审计 委员
〇七条                                       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
增加一                                       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款,作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为第二                                       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款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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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
二 十 六 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
条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一百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
九 十 四 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 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
条       时,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 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
         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
                                               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一百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本章程 自股东 大会审 议通
九 十 八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在浙 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条       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生 市后生效。
         效。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
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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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
行相应修订,一并修订《公司章程》附件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修订情
况如下:

 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三十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一条       司会议室或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 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的其他地点。                       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股东大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会议形式召开,并应该按照法律、行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大会的,视为出席。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大会的,视为出席。

    具体详见公司在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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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
行相应修订,一并修订《公司章程》附件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如下:

 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三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
         独立董事 3 名。                      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        董事由 股东大 会选举 或更
第一款   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        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立战略、        公司董 事会设 立审计 委员
条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 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
         会,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须经股东 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大会审议批准。                       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须经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十五        董事会在设立专门委员会时可制        董事会在设立专门委员会时
条       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各专门委 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 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
         序、议事规则等在实施细则中予以规 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
         定。                                 在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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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详见公司在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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