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08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4 月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议案四:《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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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http://vote.sseinfo.com),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 1 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周家儒先生
出席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
员。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
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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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议案审议
1、针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的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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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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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望出席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参会资格: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4 月 8 日下午股票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除了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会务工作人员、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三、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 14:30 会议召开时,入场登记终止,届时未登记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现场投票表决权。迟到股东的人数、股权数额不记入现场表决数。
四、请与会者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各位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
音状态。
五、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
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建议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
发言不超过 1 次,每次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
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
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现场参会表决的同时又在网络投票的股
东,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现场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
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九、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vote.sseinfo.com)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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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十、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
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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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
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
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委托理
财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债
券、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
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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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99名激励对象授予60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
后续缴款的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合计6.00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7.50
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9人变更为96人,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由607.00万股变更为593.50万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0日出具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
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9号),
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3月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
币5,935,000.00元,截至2021年3月6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65,935,000.00元,
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165,935,000.00元。
2021年3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
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已经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公司的总股
本及注册资本也随之发生了变更,并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决定对《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制 公司系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
造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 件制造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产值
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市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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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为 91330000704345955Y。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04345955Y。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00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16,593.5 万元。
第十三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条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 围: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汽车零部件及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
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 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润滑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
学品);网络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 住房地产租赁;润滑油销售;石
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统 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集成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 网络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 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
济咨询服务;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 统集成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
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智能控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制系统集成;办公服务;软件开发; 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包装服
报关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 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
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 备租赁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 办公服务;软件开发;报关业务;
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语言能
教育培训);金属材料销售。具体以工 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
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
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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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文化教育培训);金属材料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第十六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条 面值。 标明面值,每股一元。
第十九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000 万股,均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593.5
条 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三条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他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
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四条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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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方式; 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式。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五条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会议决议。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职工。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
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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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 公司会议室或会议通知规定的其他地 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点。 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股东大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
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的,视为出席。 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九十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 董事由 股东大 会选举 或更
六 条 第 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一款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一百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
零六条 独立董事 3 名。 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一百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一 十 三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条 名董事履行职务。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 公司董 事会设 立审计 委员
〇七条 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
增加一 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款,作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为第二 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款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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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
二 十 六 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
条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一百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
九 十 四 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 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
条 时,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 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
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
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一百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本章程 自股东 大会审 议通
九 十 八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在浙 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条 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生 市后生效。
效。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
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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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
行相应修订,一并修订《公司章程》附件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修订情
况如下:
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三十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一条 司会议室或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 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的其他地点。 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股东大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会议形式召开,并应该按照法律、行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大会的,视为出席。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大会的,视为出席。
具体详见公司在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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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
行相应修订,一并修订《公司章程》附件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如下:
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三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
独立董事 3 名。 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 董事由 股东大 会选举 或更
第一款 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 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立战略、 公司董 事会设 立审计 委员
条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 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
会,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须经股东 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大会审议批准。 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须经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十五 董事会在设立专门委员会时可制 董事会在设立专门委员会时
条 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各专门委 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 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
序、议事规则等在实施细则中予以规 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
定。 在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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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公司在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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