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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盛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刘元军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编
制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已经检查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披 露的《 2020 年年 度 报告及其摘要 》(公 告编号:
2021-03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
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
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监事 2021 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
如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其工资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年度绩效考
核结果与年薪酬挂钩,实际领取的年度薪酬总额由工资及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的年度奖金组成,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
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
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
情况,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
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
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
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同等价值外
币金额)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