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4-26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
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
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相关考核,有利于
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相
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五、《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
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
的要求,有助于维持稳定的财务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捷 金国达 马家喜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