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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1-04-26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和
高管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的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截至到 2020 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9373.87 万元,其中,公司对
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9373.87 万元。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的比例为 6.83%。
    我们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子
公司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合规,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健康,具有较
强的履约能力。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担保风险较小,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捷 金国达 马家喜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