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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盛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2022-04-09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冠盛股份”)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

事会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在
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单日最高余额
合计不超过 4 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 4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该
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委托理财的投
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
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
资管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
     一、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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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 4 亿元且
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 4 亿元,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实施单位及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实施单位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4 亿元且单

日投资总额不超过 4 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为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合计金额,委托理财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内
各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和比例不做限制。

   (二)投资品种
    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固定或浮动收益类
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计划、券
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
    (三)投资有效期
     本次委托理财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该期限内上述现
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将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四)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内,冠盛股份为主体
的委托理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
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
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董事长及财务管理
部的统一统筹下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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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
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

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
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产品购买

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
托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
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
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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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 4 亿元且单

日投资总额不超过 4 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
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委托理财的
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 4 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
过 4 亿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
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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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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