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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盛股份: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2023-01-18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其中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占认缴出

         资比例的 25%。
      风险提示: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
         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
         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
         效退出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标的基金经
         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
         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
    为加强公司在新能源产业上的战略及投资布局,支持我国新能源
产业的发展,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南京盈

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先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青岛正瀚清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
嘉恒新能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清研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共同

签署了《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合
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其中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
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000 万

元,认缴出资比例 25%。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
    1、企业名称:苏州华研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 66 号领寓商
务广场 1 幢 18 层 1804 室-018 工位(集群登记)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338970549D
    4、成立时间:2015 年 05 月 21 日
    5、合伙期限:2015 年 05 月 21 日至 2045 年 05 月 20 日
    6、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聚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郑四发)


                                2
       7、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8、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编号为:P1064207
       9、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580.54                           380.26

负债总额(万元)                58.68                            56.51

净资产(万元)                  521.86                           323.75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224.70                             -

净利润(万元)                  102.69                           -95.42

       10、股权结构:苏州聚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83.5%。
       (二)普通合伙人
       1、名称:南京盈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浦口区浦口经济开发区步月路 9 号-177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MA26LKKW4B
       4、出资额:10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21 年 7 月 22 日
       6、营业期限:2021 年 7 月 22 日至 2031 年 7 月 21 日
       7、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聚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王铭东)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3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9、投资合伙企业金额:1000 万元,份额占比 12.5%

      10、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                 -                                -

净资产(万元)                   -                                -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                                -

净利润(万元)                   -                                -

   11、股权结构:清研华科新能源研究院(南京)有限公司持股 90%。
 (三)与公司共同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1)苏州先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 1028 号 4 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WCGEH53
      3、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8 年 04 月 12 日
      5、法定代表人:单金秀(SHAN JINXIU)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电动汽车的电池和零部件、
 监测设备、智能设备、工业机器人;并提供所属产品的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和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8、投资合伙企业金额:2000 万元,份额占比 25%
      9、股权结构: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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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青岛正瀚清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观山路 276 号 1 号楼

海科创业中心 D 座 508-140 室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7J3LLK8A
    3、出资额:1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22 年 03 月 14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盈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徐峰)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
    8、投资合伙企业金额:1000 万元,份额占比 12.5%
    9、股权结构:大股东黄子斋持股 70%。
    (3)扬州嘉恒新能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住所:高邮市卸甲镇高邮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MA1W740W9F
    3、注册资本:45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14 日
    5、法定代表人:王腊梅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评估、咨询培训(职业技能培训
除外),汽车科技领域内项目投资、技术咨询、技术投资、技术转让,
涉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仓储(危险物品除外)、能源科技、储能
科技、能源电站、新能源充电桩设备(除特种设备)的设计和安装,


                                5
汽车租赁服务、销售新能源充电桩设备、太阳能光伏设备、灯具、高
低压配电设备、节能环保产品、电子产品、照明设备、自动化控制设

备。
    8、投资合伙企业金额:1000 万元,份额占比 12.5%
    9、股权结构:王腊梅持股 100%。

    (4)清研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1、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浦口经济开发区步月路 9 号-156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MA23EKKCX2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
    4、成立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5、法定代表人:张震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人
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
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
广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销售;
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围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
部件研发;机动车改装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广告设计、代
理;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8、投资合伙企业金额:1000 万元,份额占比 12.5%
    9、股权结构:大股东芜湖翼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90%。


                                6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浦口经济开发区步月路 9 号-307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盈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基金管理人:苏州华研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7、基金出资方式及认缴出资额:

    (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单位:万元)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所占比例

南京盈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货币出资   1000         12.5%

    (二)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单位:万元)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所占比例

苏州先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货币出资   2000         25%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出资   2000         25%

青岛正瀚清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货币出资     1000         12.5%

(有限合伙)

扬州嘉恒新能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出资   1000         12.5%

清研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货币出资   1000         12.5%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1、合伙目的:从事创业投资事业,重点投资新能源等新兴产业。
    2、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7
    3、合伙期限:存续期为 7 年,其中,投资期自本合伙企业合伙
人首期款全部到资之日起算共计 4 年,运作期为余下 3 年。经合伙人

会议决议后,可延长上述合伙期限。
    (二)合伙人责任承担的形式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

伙企业债务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
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
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
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
    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增加其认缴出资额的,需通过原有合伙人全体
一致同意。
    各合伙人的出资分三次资金到位,各合伙人应自收到基金管理人
第一次拨付通知后 30 日内进行首期出资,金额为认缴出资额的 40%。
当首期出资的投资进度达到 70%时(即对外投资金额达到合伙人合计
已出资金额的 70%),由基金管理人指令拨付第二次出资,各合伙人
接到通知后 30 日内缴纳第二次出资,金额为认缴出资额的 40%。当
第二次出资的投资进度达到 70%时(即对外投资金额达到合伙人合计
已出资金额的 70%),由基金管理人指令拨付第三次出资,各合伙人
接到通知后 30 日内缴纳第三次出资,金额为认缴出资额的剩余部分。
除首期出资外,每次出资前,基金管理人需提供投委会决策及出资凭


                              8
证,以证明投资进度达到 70%。另,如触发根据第 55 条第 5 款“合
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的实际出资额 50%时”且合伙人申请退伙的,

该合伙人可不再出资。
    (四)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分配顺序
    本合伙企业自投资期到期后不再进行循环投资,投资收益及业绩
报酬的分配顺序为:

    第一轮分配: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
合伙人累计分配所得金额达到其实缴出资额;
    第二轮分配:如经过第一轮分配后可分配收入仍有剩余,则继续
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累计分配所
得金额使得其实缴出资额实现按照年化收益率 10%(单利,一年按 365
天计,下同)计算的年基础收益。为免歧义,各方明确年基础收益的
计算期间与基金存续期相同;
    第三轮分配:如经过第二轮分配后可分配收入仍有剩余(以下简
称“超额收益”),则其中超额收益的 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
体有限合伙人,超额收益的 20%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本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新进入的有限合伙人对其进入前本合伙企
业已投项目的利润分配方式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合伙人决
议进行明确。
    2、分配时间
    本合伙企业在单个投资项目已实现并收回投资收益后,对扣除累
计亏损及计提下一年管理费(不重复计提,第七年开始不计提下一年


                              9
管理费)后的利润进行分配。
    3、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

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赔
偿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补足上述款项的,
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五)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或者调
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

各方均有权向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新能源作为未来重点发展的核心业务之一,本次对外投资
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本次投资是在
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进行,
公司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设立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整体风险可
控。
    本次对外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
投资决策,符合公司的整体资本运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合伙企业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
存在不确定性,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
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
    2、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


                               10
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
    3、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

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
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
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
重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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