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4-12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 240 万套轿车
用传动轴总成建设募投项目(以下简称“传动轴总成项目”)、年产 150
万只精密轮毂轴承单元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募投项目(以下简称“轮
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21,351.60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5,628.31 万
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 1351.70 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 929.91
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5,628.3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传
动轴总成项目、轮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合计 5,628.31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 1351.70 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
929.9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独
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
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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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
盛 汽 车 零 部 件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1091 号 ) 核 准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22,8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60,940,566.04 元,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61,859,433.9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
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6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传动轴总成项目、轮毂智能化技
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万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元) 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240 万套轿车用传动轴总成建设项目 16,190.00 2023 年 3 月
年产 150 万只精密轮毂轴承单元智能化生
9,860.00 2023 年 3 月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26,050.00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
度,拟对年产 240 万套轿车用传动轴总成建设项目、年产 150 万只精密轮毂轴承
单元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3 月。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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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
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10 月,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公
司、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传动轴总成项目和轮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
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用途 开户银行 专户帐号 初始存放 帐户余额
金额
年产 150 万只精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050159643600002617 9,860.00 3,101.12
轮毂轴承单元智 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
能化生产线技术
改造项目
年产 240 万套轿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301019129100274005 16,190.00 2,527.19
用传动轴总成建 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
设项目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
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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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
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 2023 年 03 月 31 日,传动轴总成项目和轮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募集
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产品余额为 0 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有
效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目前,传动轴总成项目、轮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已完
成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351.60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5,628.31 万元
(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 1351.70 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 929.91 万元)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最终使
累计已投 尚未支 项目最终 利息及
拟投入募集 用募集 节余募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 付的设 投资总金 理财收
资金总额 资金比 集资金
金总额 备尾款 额 入
例%
传动轴总成项目 16,190.00 14,291.27 - 14,291.27 88.27 628.46 2,527.19
轮毂智能化技术
9,860.00 7,060.33 1,351.70 8,412.03 85.31 301.45 3,101.12
改造项目
合计 26,050.00 21,351.60 1,351.70 22,703.30 929.91 5,628.31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240 万套轿车用传动轴总成建设项目、年产 150 万只精密
轮毂轴承单元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达到预期可
使用状态,生产产线已布局完成并已逐步投入使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运营
情况,拟将以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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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采购了更具
性价比的设备,进行工艺优化,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
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
财收益,同时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由于目前约 1,351.70 万元的部分设备尾款支付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资产运行质量,
公司拟将传动轴总成项目、轮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约 5,628.31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 1351.70 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 929.91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
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传动轴总成项目”、“轮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已达成可使用状态,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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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充分的必要性
和合理性,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七、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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