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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盛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12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工
作中独立、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
    王许先生:出生于 197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中国
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2 月至今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
业务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合伙人。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君山表面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五五海淘
(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海生先生:出生于 1979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在 Auto Business Magazine 中担任总编辑,执行出版人。
2014 年 1 月至今在 AC 汽车中担任主编,联合创始人。
    朱健先生:出生于 198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9
年加入谱润投资,历任投资经理、投资副总裁。2016 年至今任彬复资本创始合
伙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亲
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业务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股东或有
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收入、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2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情况
    事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姓名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次数
  王许        8         8          8          0       0          否               2
  陈海生      8         8          8          0       0          否               2
  朱健        8         8          8          0       0          否               2


    独立董事不存在无故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年
度,独立董事未发生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我们对本年度内的董事会
的议案均做了认真审议,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均要求公司在
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对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
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履职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规则的规定,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对外
担保、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
本 165,795,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49,738,500.00 元。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子公司
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合规,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健康,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情况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相
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五)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等进行了持续跟进,
并按照上市监督要求对公司拟披露定期报告的格式及内容进行了仔细审阅,确保
公司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杜绝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违规或泄露信息的行为。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和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 4 亿元且单日投
资总额不超过 4 亿元。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
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
    (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
部控制执行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相关考核,有利于
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十一)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对各重要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达
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合理保证公
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切
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结及建议
    2022 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业务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
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据实发表独立意
见,努力维护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认为,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履职过程中未收到任何干扰或阻碍。2023 年,我们
将继续本着忠实与勤勉的精神,继续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与协调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许、陈海生、朱健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