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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丰能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5-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九丰能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296.986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34.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68,268,267.62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7,362,996.19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0C00026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购建 2 艘 LNG 运输
 1                              212,736.30            212,736.30 九丰集团、和谐船运
       船(注)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2                               55,000.00             55,000.00     九丰能源
       银行借款
          总计                  267,736.30            267,736.30         -
    注: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购建 2 艘 LNG 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
原定为九丰集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后,实施主体变更为九丰集团、和谐船运。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等目的,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
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
括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
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
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
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
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
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规与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