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期限的公告2021-08-23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及授权期限: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子公司共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授权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由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
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且授权有效期内累计年度委托理财预算总额上限
为人民币 45 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 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期限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购买理财执
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购买理财预计的议案》,同意在 2021 年度内,公司及子公司
共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授权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且授权
有效期内累计年度委托理财预算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45 亿元。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规范公司委托理财行为,提高决策效率,现拟调整委
托理财预计额度期限,授权期限由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确保资
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
3、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5 亿元,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且
授权有效期内累计年度委托理财预算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45 亿元。
4、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
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5、授权及期限
本次调整后,授权期限将变更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止。
6、实施主体及方式
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及子公司等为主体进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
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我国金
融机构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
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
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以及相关交易条款公
平合理。同时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
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
全性。
2、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度(经审计) 年 1-6 月(未经审计)
总资产 435,246.37 797,884.12
总负债 166,075.96 220,854.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51,312.49 558,865,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483.25 15,640.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450.65 -58,163.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61.40 277,583.98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
的情形。本次延长额度期限的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5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期末(2021 年 6 月 30 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13.9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于结构性存
款、理财产品等业务,基于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交易性金融
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或“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会计科目中核算,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核算。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
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委托
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
回报。同时,公司将合理规划日常经营、业务发展与闲置资金理财的时间安排,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主要为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较稳定、风险基本可控,
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资金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
期性。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期限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投资事项的
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一年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 100,000,000 380,301.48 0
2 银行理财 5,000,000.00 5,000,000.00 118,323.88 0
合计 105,000,000 105,000,000 498,625.36 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60,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39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06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500,000,000
总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 500,000,000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